企业自查自纠报告(通用32篇)
(三)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清查工作上报数据时,由于当时尚无审定价,因此将四川杰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三期)以及云南人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期)的欠款金额按合同价上报,而在开展清偿欠款时,则按审定价进行支付。合同价与审定价差额为214.09万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xx年8月根据工程定案表审减后的金额向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拖欠偿还金额,已核减多反映的214.09万元拖欠款。
(四)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上报拖欠景洪市整市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账款660000元,20xx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0000元。截至20xx年7月底项目尚未实施,项目结余资金上缴景洪市发工局,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6100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于20xx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万元,截至20xx年7月底项目标尚未实施,剩余61万元项目资金未达到拨付条件,没有形成债务。在20xx年6月完成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主体清零目标的任务时,经与上级减负部门汇报请示同意后,已在清欠台账中将该笔欠款反映清零。
(五)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的20__年高原热区高效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质保金108500元,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该笔质保金要到约定质保期(20xx年8月13日)到期后,项目无质量问题支付。该委员会将质保金作为拖欠账款上报,导致多报拖欠账款108500元。
整改情况:经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核实,多报拖欠账款为108480.00元。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按照上级审计及工程管理规定要求,已于20xx年8月质保期到期后,通过黎明农场自筹及公用经费资金分别于8月7日、25日、31日还款5973.00元、46000.00元、56507.00元,共计108480.00元,支付了该蔬菜种植项目质保金,西双版纳宏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已无债权债务关系。
(六)截至20xx年7月底,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已结清欠款项目中,西定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混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和宿舍建设等5个项目,多报拖欠资金1274789.38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由于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疏漏、项目资金支付登记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未将已使用债券置换资金、财政返回的质保金等资金支付的款项剔除,导致财政拨入清欠专项资金结余情况产生,结余资金共计127.48万元。20xx年9月4日,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发函至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收回结余资金,20xx年9月7日,勐海县财政局已收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余资金。
四、《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三)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处理工作方面”。西双版纳州对企业投诉举报案件未办结3件。
(一)西双版纳州减负办接省减负办《关于调查核实民营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的函》,要求核实景洪市拖欠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截至20xx年7月底,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支付欠款100000元,剩余4835100元尚未兑付。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已安排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分别于20xx年6月24日、10月29日向其支付了100000元、4835100元(两次共计向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偿还了5835100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补偿款及其利息举报案件已办结。
(二)景洪市公安局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9500.79元。机构改革后,债务人变更为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负责偿还。截至20xx年7月底,该投诉反映欠款尚未办结。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反映景洪市公安局拖欠工程款问题,经核实,景洪市中心戒毒所已于20__年2月移交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其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款也一并移交,20xx年10月30日,西双版纳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发出了《关于清理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的函》,西双版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积极对接有关单位,核实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并积极与投诉人张镇金协商,现已达成协议。
(三)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及利息。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__年7月、20__年1月、20__年5月、20__年1月分四次付清了工程回购款4864087.8元。截至20xx年7月底,回购期利息402363.94元尚未结清。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拖欠其工程回购期利息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xx年10月29日向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402400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景洪市已清偿该笔欠款。
五、《审计报告》中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四)其它方面关注的问题”。
景洪市清偿进度较为缓慢。20xx年初,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总额306310800元,根据清欠台款反映,截至20xx年6月底,清欠无分歧欠款52964700元,清偿进度仅为17.29%;截至20xx年7月底,景洪市剩余无分歧欠款21845.21万元,清偿进度仅为28.68%,清偿进度较为缓慢,影响20xx年9月全部偿还欠款的目标任务。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xx年按合同计算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完成了工程结算审计,由于施工企业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体工程量,核减工程款2176.63万元;二是根据结算审计,景洪市于20xx年10月27日上报了《关于调整清欠台账数据的函》(景政函﹝20xx﹞122号),上报调整核减市交通运输局拖欠账款4笔2176.63万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已全部偿还清零,进度达100%。
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篇12
根据《x公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实施办法》(号)有关公司文件精神,结合x公司开展的第二次保险机构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加强中介业务管理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和20__年度上半年依法合规经营报告等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x公司高度认识,将开展好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细致谋划,精心部署,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审计整改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x公司按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司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实施办法》的要求,x公司对违规承保、虚假退费、违规理赔、手续费及中介业务管理问题、问题、保费核算问题、虚列费用、应收保费问题、资金管理问题、违规对外担保等十类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
1、违规承保
20xx年度x公司保费收入达x元,各险种保费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及追偿款收入等各项业务收入均如实反映并及时确认纳入帐内核算,不存在虚增保费、截留保费、虚假批退;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不存在拆单甩单跨年度调节保费、滚单入帐、改变条款约定退保环节虚假退保退费等数据不真实情况。同时,不存在违规变更条款承保及违规降低费率承保的情况。
2、虚假批改或违规注销
各险种赔付支出包括赔案缮制、赔款支付等基本能达到各项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保险合同相关规定。不存在制造虚假赔款及套取赔款情况、不存在扩大赔付、通融赔付现象;不存在向保险人支付赔款后收取返还的情况;不存在虚假列支理赔查勘费用等问题。
3、违规理赔
20xx年度x公司赔付支出x元,各险种赔付支出包括赔案缮制、赔款支付等基本能达到各项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保险合同相关规定。不存在制造虚假赔款及套取赔款情况、不存在扩大赔付、通融赔付现象;不存在向保险人支付赔款后收取返还的情况;不存在虚假列支理赔查勘费用等问题。
4、手续费及中介业务管理问题
未发现将直销业务虚挂为中介机构业务,虚开中介发票套取手续费用于支付给正式员工、无资格保险中介或个人手续费、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数据不真实情况。严格执行“一条规定”、“两个条件”和三项一致的要求来支付中介业务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