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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23篇)

2024-09-15 09:27:14报告范文打印
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23篇) 今年以来,县食安协委在市食安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使百姓满意”为目标,关注民生,心系民众,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前进,食品放心工程进展顺利,信用....

  根据今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重点是抓好四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开展了全县中心学校的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全面清理,共检查学校24家,学校周边摊点57户,对过去问题突出的部分中学食堂进行了整改,有4家学校食堂一次性通过卫生部门的量化分级验收,其他的学校食堂也在积极整改,争取验收合格;同时对县实小周边摊点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共责令整改10户,取缔无证5户,没收不合格食品100公斤,当场进行销毁。二是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方面,整治前县五松镇及老太平乡汀洲村的33家豆制品作坊中,只有2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其余31家卫生状况较差均不符合要求,整治后已有27家符合卫生要求,办理了相关证照,另有4家被取缔;三是深入开展农村自来水厂饮水安全整治。在农村自来水厂整治方面,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卫生部门开展了卫监3号行动,对全县31家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均进行了抽检,根据检查结果,对不达标的9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四是抓好集贸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在农贸市场食品质量整治方面,召开了专门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将《致农贸市场经营者的一封信》下发到每个经营者的手中,帮助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并适时开展了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销售假劣食品的2户经营依法移交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四、规范四个环节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规范农产品源头环节。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水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农*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创建省无公害基地示范县,已制定出8类13个标准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了1000亩生姜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园5个,龙头养殖企业34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个,绿色食品3个,正在申报认证的10余个。完善了例行检疫监测制度,建立了县乡检疫网,对所有上市的肉产品实行强制检疫,确保无病死、有毒有害肉品上市。巩固了县、乡两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共完成六大类32个品种856个样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8%,“放心菜”工程得到有力推进。

  二是规范生产环节。质监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获证企业的监管,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有24家企业建立了食品质量档案。开展了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滥用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整治工作。按照“六清楚”的工作要求,全面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现状。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抽检力度,共抽查食品58组,合格41组,合格率为71%。全县64家食品加工企业中已有9家获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县商务部门加大了对畜禽屠宰企业的管理,全县共设有屠宰厂8个,已形成分片区集中屠宰、检疫、统一批发的格局,同时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定点屠宰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每天清晨进行巡查,净化了肉品市场。

  三是规范食品流通环节。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商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制度,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先后开展了奶粉市场、油脂市场、假冒侵权商标、炒货市场、白肉市场等数次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66次,执法车辆402次,检查经营户2566次,取缔无证经营10户,查处销售伪劣食品案件18件,罚没款1.36万元。有效的保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

  四是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中,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非法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明显好转。全面启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强化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学校食堂和酒店的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检查督查活动,确保学校食堂和餐饮酒店的饮食安全。固定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率100%,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率98%以上,“四病”调离率100%,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督检查率100%。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年初下发了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就宣传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举办各类培训班,从管理规范、专业技术、安全知识等角度,培训管理人员、科技干部、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等,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维护食品安全的素质和能力;

  二是制作了食品药品宣传幻灯片及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单,开展了“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受教育群众约达20xx人次;

  三是在5月29日至6月4日,在东联乡组织有关部门等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四是积极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食品监管,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信息,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五是整合部门信息,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共印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9期,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刊登食品安全工作报道、理论文章32篇。

  六、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演讲比赛,共有来自全县8个乡镇及食品生产企业的20名选手参加了竞赛,其中有食品经营者、学生、农*、服务员和监管人员,大家通过真实事例的讲述,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收效较好。

  总的来说,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县已做了不少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县将根据这次综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广大人*群众的饮食消费健康。

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6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薛店镇食品工业园,获证单品中国台湾烤肠(熏蒸香肠火腿制品)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河南省弘润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我公司采购的原料:鸡肉、鸡皮、猪分割肉等批次进行了索取三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辅料:白糖、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盐、亚*钠、红曲红、*红、卡拉胶、)等均购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的包装袋均批次进行了采购验证并进行记录、索证(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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