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自查报告(精选3篇)
9、销毁薪酬机密文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应彻底销毁。处理大量内部资料要建立销毁登记,并在登记表上签字。严禁将内部文件、书刊、资料等当作废纸出售。
10、公司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属薪酬福利保密的问题,出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
11、外单位来公司收集有关薪酬、福利、保险等资料时,必须经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提供,并提出保密提醒。
(二)人事档案、任免管理办法
1、人力资源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2、查阅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4、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泄露、调阅、复制公司内部人员在职、离职人员的资料信息。
5、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6、除本部门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
7、本公司人员不得泄露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岗位、关键性人才等在职编制的情况。
8、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传阅招聘和储备人员的个人材料和有关信息。
9、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性岗位提出辞职或公司未公布辞退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布。
10、对公司人员的任免、调动,正式文件未下发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和传播。
11、未颁布的人事政策和重要人事举措,如裁员等文件有关内容不得私下议论对外传播。
(三)制度、流程管理办法
1、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模式。
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编号、汇编成册。
3、集团各专业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各部门所制定及修订的规章制度,由其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编号,并编进集团公司制度汇编。
4、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私自翻印、复印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借阅,应按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规章制度进行交接,不允许私自带离公司。
第五章考核与违纪处理
(一)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向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预防措施。
(二)公司将不定期对公司的人力资源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因员工故意或过失造成公司秘密泄露或非法使用公司秘密获得个人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造成公司损失的大小,依据《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企业人力资源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