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3篇)
2、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经费作支撑。
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在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投入上随意性很大,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有些县由于财力紧张,基本无专门的经费投入,培训资金缺乏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培训单位积极性不高。现有的培训规模小、档次低,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对农民工培训仅限于眼前,缺乏系统性的长远规划。
3、对农民工的管理不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不够。
农民工培训、就业的组织管理目前还未理顺,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与此有关的部门间缺少沟通,配合力差,还未建立起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协调的专门机构。表现为目前外出的农民工基本上是各自为阵,一盘散沙。用工信息、就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措施跟不上,农民工培训与管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4、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和高水平的培训教师队伍。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监督不力,农民工培训质量无保证。
三、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我市未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特点,在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时,应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培养一技之长,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的,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为重点,以内转、外输为基本途径,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全面开创我市农民工培训就业新局面。
(一)强化政府行为,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宽、量大,行业和工种众多。仅仅依靠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及社会办学力量是难以完成这项使命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制定长期稳定的农民工培训与就业政策,建议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把农民工的培训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农民工培训长远规划。同时,建立一套有利于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农民科技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良好环境。通过政策引导、技能培训与服务,推动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地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农民工培训,按照我国农村的实际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是农民工培训投入的主体。为使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建议国家成立“农民工培训基金”,中央、省、市、县每年按农业人口从财政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构成“农民工培训基金”作为专项培训经费,把农民工培训当作一项公益性事业来做。同时发挥社会力量、企业筹资参与农民工培训,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工培训投资体系。而不应搞成社会办学形式,以免加重农民负担。
(三)建立培训体系,健全运行机制
农民工培训涉及多个行业与部门,培训机构众多,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应明确培训主体,逐步形成政府统筹,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建设、科技、计划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办学力量广泛参与,运转灵活的培训体系。严格考核与认证各类农民工培训机构。建议由各级农民工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实行一年一度的培训质量资格认证评审制度,对不按要求、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严把农民工培训质量关,建立培训、管理与服务三结合的劳务开发网络服务体系。疏通就业输出渠道,拓展就业空间,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及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行为。要有专门机构负责做好劳务输出法律援助和民工救助工作,解决劳务纠纷和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培训模式,树立新的培训观念
对于农民工培训,要树立以人为本,突出技能,注重实效的培训理念。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印制和颁发农民外出务工证或岗前技能培训证书。各用人单位必须坚持凭技能等级证书和外出务工证才能录用的原则,二是降低农民工技能培训办理的技术等级证书费用,以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学员分散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在教材开发上,既要讲究规范、统一,又要立足于农民自身的实际和行业岗位要求来编写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灵的“乡土”教材;在培训与考核的评价体系上,要按照融培训标准和考核标准于一体的岗位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学员对实践技能的掌握,多实践操作,少理论学习。同时培训与考核相分离,以保证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五)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用于激励调动培训、用人单位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就业的积极性;
二是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困难补贴或奖励;
三是在农村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开设就业转移技能培训课程,并把技术等级证书评定结合起来,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 篇8
19xx年以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产业工人,也就是媒体所称的“农民工”。“农民工”这个概念的出现是国家将公民划分为城乡两种身份的的结果,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在许多城市中,农民工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却不被他们所服务的社区所接纳,甚至被排斥。他们在城市里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他们的社会身份决定了他
们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利。传承人类文化、向社会提供消息和娱乐为己任的都市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存在着失衡的状态。
媒介对农民工的污名化
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在我国城市中,对农民工的污名化现象普遍存在。肮脏、随地吐痰、偷盗、不礼貌、不文明等,在某些报道中似乎这些就是农民工的特征,一个地方一旦发生了刑事犯罪,人们也总是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进入城市的农村人。中国传播学会会员、香港城市大学传播学博士生李红涛曾对《工人日报》、《北京晚报》、《成都商报》三份报纸一年间的112则报道样本做了内容分析,结合“以农民工为主角的个体事件报道中的事件类型”,考察了“农民工在事件中的形象定位”。结果发现,农民工在媒体报道中完全纯负面形象的比例为9.8%,若将负面形象与“被侮辱与被损害”形象中偏向消极的形象建构累加起来,应该在20%~25%之间。在个别事件的报道和一般化的对农民工形象塑造中,都存在着对农民工污名化的倾向。
在媒介视野中,农民工被塑造成为主流群体的“他者”而存在,他们被认为是弱势的、病态的群体,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农民工的讨薪欠薪难题、农民工权益保障、政府部门有关农民工问题的会议和政策、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等相关议题,不难看出,报道中农民工被打上无力、无能、需要扶助等弱势形象的烙印,被定位在“需要拯救”的刻板印象中。
媒介中的农民工失语现象
面向城市人群的都市报近XX年来发展迅猛,几乎每个省会城市都有至少1~2家都市生活娱乐类报纸,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受众只拥有一家全国性的日报。而流行杂志所面向的读者群是城市中产阶级;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追求中产阶级的格调和口味;号称新媒体的网络不仅在入口处就已经设置了经济文化的多重障碍,而且各网站的定位有着更明显的城市化、年轻化、小资化的取向。根据一项外来劳工社会研究项目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40%的人平时参加打牌、逛街、喝酒一类的娱乐活动,35%的人平时没有娱乐活动,只有25%的人平时有看电视、上网、读书报等媒介接触行为。这样的情况表明,愿意接触媒介的农民工并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媒介针对弱势群体的节目太少造成的,媒介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农民工形象被曲解的深层原因及后果
传媒对农民工的歧视,最本质的原因是传媒产业化促使传媒极力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此过程中,他们常常或主动或被动地将信息资源交由市场规则来进行分配。出于信息成本的考虑,他们到农村去获取新闻信息的成本远远大于在市区内,而收益却非常小。所以,农民工的信息表达权就在这样的经济利益权衡下丧失了。
其次,城市市民的观念向媒体流动,导致了媒体对这一城市外来群体的歧视。很多城市人自视甚高,认为农民工的素质低,为了迎合这些市民的论调,媒体的宣传也逐渐趋向与市民一致,在报道上歧视农民工。
第三,媒介产品的消费者是双重的,第一重是被受众消费,他们消费的是媒体的实体产品,即报纸上的新闻或者电视上的节目等;第二重是被广告客户消费,广告客户借助媒体在受众中形成的注意力和知名度,付出一定的金钱来获得一定的时间或空间用以宣传自己的产品。媒体的第二重消费尤其重要,因为媒体需要这些收入来获利。而广告商在选择媒体的时候,除了媒体的知名度以外,更会在意媒体的受众是否和自己产品的目标消费者相契合;而从购买力和影响力上来说,农民工不是合适的对象,相反大众媒体更在意的是主流人群,也就是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所以农民工的话语表达空间就牺牲在媒介的市场逻辑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