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3篇)
农民工维权中心设在我局社会保障大厅,依托大厅提供的综合服务,积极对求职的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20xx年以来,分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农民工维权手册计1万余份。做好立案前的政策咨询,为农民工提供准确的法律辅导,并注意在咨询后开展分析判断,加强预警,对事态严重的苗头及时稳定农民工情绪,进一步协调处理。实行庭前与庭上调解相结合方式,力求通过调解尽快化解农民工劳资双方矛盾,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积极沟通劳动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农民工维权开通“绿色通道”,成立以来,接待来访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计1万余人,参与或组织调解农民工维权案件578件。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全力化解各类涉法纠纷。
二、农民工维权中心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民工维权中心还需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我区的农民工多集中于建筑施工企业,全国各工法院在审理民工案件中也发现,目前仍有部门企业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且此类案件往往集中在农民工返家之前(多为春节),而且金额较大,人数众多,处理难度相对较大。农民工维权中心在处理此类维权案件时,需要与劳动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住建部门、法院、信访等部门加强沟通,力争解答清楚,使当事人法律关系清、权利义务清、维权的途径方法清,能够先行稳定劳动者的激动情绪,从而促进案件的顺利解决。
(二)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维权意识不高,对农民工维权中心的法律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工问题往往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同时,这类案件具有政策性强、矛盾集中的特点,稍有不慎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但是,农民工相对文化素质低,不知晓或不明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经常出现:求职前对于自身权益不了解,求职过程中不注意保存工作证据,权益受到侵害后缺乏直接证据证明。针对上述情况,农民工维权中心的法律法规宣传需要一个更为有效和简易的方式或平台,使农民工对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知晓的更多,理解的更为透彻。
(三)农民工维权中心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认同感还有待加强。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选择工会、企业、村(居)进行调解,可以到劳动大队投诉、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法院起诉,甚至去信访部门上访或者寻求媒体的帮助,而我区的农民工维权中心成立时间不长,农民工们对于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并不是很了解,对农民工维权中心处理问题的能力也会有所疑惑,对于农民工维权中心的信任感还需要我们在日常宣传和工作中慢慢积累。
三、促进农民工维权中心建设的建议
1、多部门联合,建立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由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牵头,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定期(月、季)对于农民工问题出现较多的领域进行联合检查,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持续性、有效性。
2、加大宣传,提高维权中心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名度和认同度。依托各级劳动保障平台,加大对我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宣传,不断改进和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制度和办理流程,积极采取多种惠民、便民的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思路,以实际行动让需要维权的弱势群体知晓和信任农民工维权中心,真正把“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或地区,积极组织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同时,积极与各级劳动保障平台沟通,及时掌握农民工的情况,利用手机短信、公告牌、宣传栏等方式不定期普及法律知识,可以制作连环画将劳动法律法规以故事的方式进行宣讲,将艰涩的法律条文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出来。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 篇14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走向城市成为产业工人。近年来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件令人震惊,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权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县是一个13万人的小县,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9045人,其中乡镇中小企业的参保人数为861人。县城工业园企业工伤保险企业参保情况比较好,基本上可达到95%以上。乡镇小企工伤事故率高,且员工绝大数人都是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许多企业技术要求较低,为了节约成本,很多企业在简陋的厂房里采用了安全性能差、劳动安全没有保障的旧机器。在这种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员工又缺乏必要的劳保设备,加上加班加点的工作,身体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就造成了工厂工伤事故的多发。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
二、农民工工伤权益享受不到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只算眼前账,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竟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大部分农民工发生工伤都是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
农民工调研报告范文 篇15
一、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基本情况
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高峰时达到xx余万人外出务工,金融危机以来,全县返乡农民工总量已近xx人,约占外出务工人员的%左右。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为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创业,相继出台了《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优惠政策xx条》、《xx县乡(镇)返乡创业园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规定返乡农民工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均享受外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在减免有关规费、提供用工保障、提供优质服务、给予税收奖励、实行基础设施奖励、优先供应土地、提供贷款贴息和信贷担保、争取注入扶持资金、免费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在工业园区设立建设规模x亩的返乡创业园,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工业园区近家企业中有xx余家为返乡农民工投资开办,占入园企业近一半。全县培训返乡农民创业人员达xx余人,享受返乡创业贷款贴息人数达近xx人,贷款总额约x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达x余人。
二、当前返乡农民工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方式手段陈旧,帮扶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中央、省、市、县出台了许多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创业信息。很多返乡农民工创业在选择项目时,仅凭个人的感觉盲目投资,缺乏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帮助予以论证,往往是项目投资之日就是失败之时。有的返乡创业项目兴办起来后,后续跟踪服务不够,当初承诺的各项服务成了一纸空文。有的返乡创业农民在办理各种登记注册管理手续中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增加了创业成本。返乡农民创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土地供应难以满足企业开办和发展所需,治安环境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还存在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以及“吃、拿、卡、要”的问题,严重影响创业者的积极性。
(二)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制约返乡创业企业发展。返乡创业者的初期投资大多靠外出务工积累的资金,资金量不大,创业时缺乏通盘考虑,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缺乏后续资金。受金融体制、企业规模、信用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返乡创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十分困难,只有靠高息民间借贷输入企业维护生产和再生产的“血液”,成本高、负担重,有时因资金短缺,痛失不少好的商机。资金问题成为返乡创业者创办企业难以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