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自查报告(精选24篇)
3、存货
公司安全运检部设置物资供应班负责存货实物和物资出入库管理,财务资产部设置工程资产主管负责存货管理账务处理工作。管理中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和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存在存货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存货出入库各环节建立流程责任制,确保存货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定期进行物资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经测试存货内控制度有效。
4、固定资产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由工程资产主管负责,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和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存在固定资产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固定资产验收、盘点、保管、维修及处置的`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情况,验收过程符合规定的程序和形成相应的记录;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资产的维修和改良支出符合规定。经测试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有效。
5、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参照《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归口管理、依法依规操作的原则。由工程资产主管负责管理,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和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存在无形资产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日常管理符合规定。经测试无形资产内
2控制度有效。
6、在建工程
财务部设置工程资产主管负责在建工程管理,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和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否存在在建工程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工程概预算编制的依据真实;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经测试在建工程内控制度有效。
7、成本费用
设置成本管理主管岗位,制定了《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成本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各项成本费用的核算流程及审批手续;严格预算控制;保证了各项成本费用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测试成本费用内控制度有效。
8、采购
采购工作,管理中强化材料物资采购的价格、计量、品质、验收、入库等环节的管理,建立采购责任制,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和授权批准手续齐全;采购中执行请购和审批控制、采购执行控制、采购验收控制等。经测试采购内控制度有效。
9、销售
本单位销售主要是指电力销售。每月客户服务中心提供186系统中销售电力应收及实收明细,财务科核对入账。财务
3科每月与客户服务中心账务班核对各供电所实收及欠费明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有效。经测试销售内控制度有效。
10、财务体系
财务资产部、内部审计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无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没有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按三集五大精神在办公室设置了监察审计主管管理岗;企业是否明确了财务机构、内部审计岗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相关机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管理职能。经测试财务体系内控制度有效。
11、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管理由预算资金主管负责,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确定了公司经营目标;明确了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保证公司经营目标完成。财务预算编制依据真实合理、程序适当、财务预算审核批准手续齐全;财务预算调整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和落实奖惩措施。经测试财务预算内控制度有效。
12、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依据《财务报告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财务报告管理,提高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统一性。财务报表及分析说
4明材料的编制分工合理,审批程序完善。经测试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内控制度有效。
13、财务信息系统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不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不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定期检测系统运行情况并妥善处理潜在危险;严格按照网公司规定操作,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有明确的分级操作管理权限;基本实现了数据共享、集中管理和集成应用,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经测试财务信息系统内控制度有效。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在不断完善补充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进行财务内部控制评价,发现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内控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关内控制度。
往来款项管理方面,缺少往来款项的事前控制。应加强往来款项事前控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应收款项的发生。建立往来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如果正常会计核算无法满足明细项目的管理要求,必须建立辅助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往来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每笔往来款项的账龄的财务信息。建立往来款项年度清理制度,每年年终时,各部门必须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往来款项,并与债权、债务人核对,形成专项
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篇15
根据《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内控制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社险发(20xx)2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基金管理,我局对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1.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我局内设统筹科、退管科、居保科、工伤生育科、财务审计科(信息科)和办公室,对每个科室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各科室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针对每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办理程序。在工作中,制订了一系列的组织决策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对重大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审批决策或者集体研究。在岗位设置上,会计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基金征收实行计划与征收分离。在业务经办中,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目前,上述制度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2.强化授权管理。对各项业务办理均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我局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的退付转移等17项业务全部进行了授权管理,明确规定哪些业务由科室人员直接办理,哪些需要业务需要送主要领导审核,哪些业务需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每项业务都有明确的授权。在授权管理中,体现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3.强化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员招录中,根据岗位要求,设置招录人员条件,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在人员管理中,我局制发了云社险发〔20__〕26号文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考核,严格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
二、 业务运行控制
1.完善业务规程。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明确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都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
2.加强参保登记管理。建立了《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补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审核审批作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所办养老保险登记、申报业务,符合《养老保险操作规程》要求。
参保人员死亡时,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帐户继承情况等方面都符合规定。
3.严格经办程序,加强基金征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要求,对各业务环节的经办范围、程序、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例如,统筹科定期将企业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等,送财务审计科复核,并根据财务传递的到帐信息及时登记各种台帐,确定专人保管。
强化个人账户管理,按规定利率记息,终止缴费者除建立标识外封存其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