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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自查报告(精选32篇)

2024-04-04 02:47:00报告范文打印
领导干部自查报告(精选32篇) 根据县委在机关单位全体职工中开展的作风自查活动,我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对照要求深入剖析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现将结果汇报于下:一、存在的问题:1、学习上不够主动。....

  5.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整合优化农村教育资源,强化办学效益。立足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与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规划、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相结合,科学制定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进一步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撤并规模小、质量差、办学效益低的学校。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20xx年投资新建周刘、XX村小学,周刘村小学占地35亩,学校修建水泥路2600多平方米,路面厚度为18公分加之380多米的下水道和围墙外面的水泥道,与周刘小学一样XX村小学占地26亩,学校院内也铺上了水泥路,修了下水道,两所学校占地面积达到60多亩,路面硬化面积加起来有6500多平方米共计投资300多万元。全镇现有1所中心中学(辖1所初中),10所完全小学,4个小学教学点,基本实现了相对集中办学的目标,大大提升了办学整体水平。

  6.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投入,努力改造薄弱学校。本年度先后对村小进行了安全排查,并维修加固了几所小学的B级危房,镇村两委积极解决学校办学所需土地,实现了XX小学、XX小学整体搬迁,逐步缩小学校间的差距,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7.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保护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重点整治,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辖区中小学和所有的幼儿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了不安定因素,校园门前无摆摊设点、私搭乱建现象,本年度校园内及学校周边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无扰乱教学秩序的现象,师生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镇派出所定期不定期开展辖区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净化学生的网络环境。镇派出所和司法所深入学校与师生座谈,上法制课,进行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8.重视发展学前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民办幼儿教育。建立镇中心幼儿园,抓好各村小的学前教育。

  (四)教育监督

  依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专项督导检查、学校督导评估、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和结果运用等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级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自查结果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党政领导重视教育”得38分;“控流保学”得23分;“安全保障和教育环境治理”得34分,自评合计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问题

  一是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求。

  二是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领导干部自查报告 篇7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和《办法》

  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十条禁令”和“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1999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20xx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调研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军转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实践中。委党组要求人事干部认真做到:一是强化政治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二是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三是强化法制观念。模范执行《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变通,不走样,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程序准确到位。在规范办事程序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特别是人事处在承办干部任免材料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规范干部任免材料。凡是要报省委审批的,从请示报告的内容,党组讨论记录、纪要,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报告的撰写,到任免报告表的填写制作以及收集拟任副厅级干部个人的照片、制作软盘等,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任免,也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规范任免材料。在材料内容的填写上,做到了客观、准确、细致,不重、不漏,不犯技术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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