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问卷调查报告(精选33篇)
“晚婚”现象较为普遍,四成已婚农民工家里有“留守儿童”。浙江流动就业的已婚农民工比重较低,只有52.5%的农民工已婚。根据有关调查,全国外出农民工婚姻结构基本呈现“三七开”。与全国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这主要源于浙江省16-23周岁的农民工未婚比重较高,为89.6%,24-30周岁之间未婚农民工比重也高达48.8%。说明农民工在流动就业过程,不断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从乡土到城市的转变,很多农民工摒弃了农村传统的“早婚”观念。在已婚的农民工中,全家都搬到城里的占28.8%,43.3%的人夫妻在城里,孩子在老家,两地分居的现象较少,但“留守儿童”现象比较普遍。
外省农民工主要来自于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安徽、江西两省与浙江毗邻,成为浙江外来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在外省农民工中,户籍为安徽的占20.82%,江西的占13.3%。其次是四川、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依次为12.0%、10.1%、8.6%、7.4%;江苏、贵州、山东、陕西、重庆户籍的农民工所占比例依次为4.8%、4.4%、2.8%、2.6%、2.4%。
二、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
就业途径向多渠道发展。虽然依靠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找工作仍然是农民工流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但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其它途径也逐渐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调查,目前浙江农民工求职信息“老乡”、亲戚介绍的占41.1%;通过市县劳动力市场了解住处的占17.2%;通过当地政府的劳动管理站了解住处的占12.0%;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了解招聘信息的占3.3%;而毫无目的,随意闯荡的占9.0%。
外出动机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原因和动机不再仅仅是单纯的赚钱,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学技术、见世面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16-23周岁的农民工,为寻求发展机会而外出就业的比重为33.3%,见世面的占11.3%,想学技术的占11.1%。
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多数农民工想扎根城市。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年为单位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流动,这种“候鸟式”流动就业的模式影响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但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两年内平均每位农民工转换工作在1.08次左右,46.2%的农民工没有转换过工作,大多数农民工春节后仍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在未来打算方面,只有20.6%的农民工明确表示要回家,并且30岁以下农民工明确打算回家的比例更低,说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已不愿再退回农村当农民,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永远留在城镇,成为城镇居民的一部分。
注重就业质量的提高,失业期间依靠积蓄维持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正视自身的价值,在工作中不仅仅局限于对收入的追求,更注重自身的发展,对职业生涯规划有较强意识。在有转换工作经历的农民工中,35.5%是想找一个更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单位,由于工资太低转换工作的农民工占46.4%。在失业期间,55.3%的农(民工依靠以前赚的钱来维持生活;17.1%的农民工依靠亲戚朋友的帮助;13.6%的农民工靠打些零工;依靠社会救助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仅占2.8%。失业保障不足,使农民工失业后承受着比当地人更大的经济、社会、心理压力,因此大多数农民工通常是“骑驴找马”,失业期较短,88.3%的人在两个月内可找到下一个工作。
三、农民工权益保护情况
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浙江省农民工就业环境日益改善,农民工收入水平总体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目前,浙江省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218元,比全国966元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20xx的平均水平高出252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25.2%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在拖欠工资方面,有4.8%的农民工经常被拖欠工资,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现象比较严重,只有39.8%的人能按时领到工资。
劳动时间总体较长,大多数能获得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调查显示,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下的农民工仅占37.6%。大多数农民工不仅每天工作时间较长,而且难以享受到正常的双休日,26.7%的农民工每月只能休息1-2天,还有19.8%的农民工根本没有休息日。对于超时工作,69.9%的农民工表示能得到加班工资,当问及他们的加班意愿时,70.2%的农民工表示加班加点是出于自愿。这一方面是由于超时工作可以获得更多收入,另一方面是因为多数农民工业余生活比较贫乏、单一,与其在家睡觉,还不如多赚点钱。这说明,当前浙江省大多数农民工依然处于较低的需求层次,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部分休息权。
社会保险覆盖率不高,以参加养老保险为主。为农民工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不仅是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且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社会保险一是覆盖面较窄,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37.1%;一是险种覆盖不全面,参保农民工大多数只参加了五项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社会保险,同时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27.5%。同时也发现,本省户籍农民工参保率明显高于外省户籍农民工,这与
社会保险在省际间转移较难有关。
职业安全教育还存在较大不足,女性农民工缺乏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但通过调查,参加过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组织的岗位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仅占63.1%。企业不仅在职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在劳动防护方面也缺乏重视,仅有47.5%的农民工能够按时领到用人单位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68.2%的女性农民工在“三期”没有得到应有的 特殊保护。农民工大多数从事重、脏、苦、险等工作,不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教育、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提供必需的特殊保护,很大程度地提高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劳动合同签订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受劳动合同约束。劳动合同在农民工维权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全国79.3%的外出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浙江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49.4%,与全国水平相比,签订率较高。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用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些农民工在主观上不想签劳动合同。数据显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中,有44.9%的农民工由于担心受到约束等原因自己不想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16-23周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有59.8%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地位不断提高,部分农民工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对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调查,农民工不再被工会组织拒之门外,21.0%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另外,农民工地位不断提高,选举权也得到重视,进城后参加过选举的农民工占19.0%,而且参加过选举的人中,有12.
8%参加的是务工所在地城市居委会选举和人大代表的选举。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工资水平偏低,生活成本相对较高。浙江省20xx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是25572元,而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4613元,前者是后者的1.75倍,收入差距较大。低工资水平伴随的是较低的生活支出,农民工在打工地平均年消费仅为7812元,而浙江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254元,是农民工人均消费的1.57倍,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可想而知。但与其他省市相比,浙江省农民工生活成本仍然较高,消费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0.6%,而收入水平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1%。表面上,浙江省农民工在收入上优于其他省市就业的农民工,但实际上,一方面,浙江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比,处于“低收入、低支出、低生活水平”的“三低”状态,在与周围的居民进行比较时,容易形成极大的心理落差;另一方面,与其他省市的农民工相比,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省市。因此,仅从经济收益的角度看,浙江省在吸引农民工就业方面并不具备足够的优势。
整体素质不高,“眼高手低”就业难。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数为10.04年,大多数缺乏专业技术技能,且不愿意或无经济能力参加收费的培训项目,仅有14.4%的农民工愿意参加自费的培训,愿意参加的人中72.1%的人只愿意承担300元以下的培训费用。虽然自身素质不高,并且较少参加职业培训,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工资的收入、环境要求却越来越高,他们希望能像“城里人”一样体面的工作、体面的生活,并且定居在城里。自身的能力限制了农民工良好愿望的实现,43.2%的农民工在转换工作中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找到下一个工作,11.7%甚至需要3个月以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