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工作范文 > 报告范文

报告范文

尽职调查报告(通用32篇)

2024-04-03 07:45:25报告范文打印
尽职调查报告(通用32篇) 工行淮安分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切实发挥尽职调查了解客户、防范风险的作用,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结算账户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也被称为审慎性调查,指的是在收购并购过程中买方对目标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求准确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

  二、尽职调查的程序

  尽职调查没有固定的程序,但总体来说,其一般流程如下:

  1、由收购并购方指定一个由律师组成的法律尽职调查小组。

  2、由收购并购方和律师、目标企业签署“保密协议”。

  3、法律尽职调查小组准备一份要求目标企业提供材料的尽职调查清单。

  4、目标企业根据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制作资料索引。

  5、尽职调查小组实施尽职调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并分析有关的资料。

  6、尽职调查小组报告尽职调查结果,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企业的设立和合法存续

  查阅目标企业设立时的政府批准(如有必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组方案、股东协议、国有股权管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目标企业的设立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目标企业的股东及其注册资本缴纳情况

  核查目标股东人数,股东资格,股东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情况。股东的出资或增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相应获得的股份情况,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资产出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目标企业的主要资产

  取得目标企业主要固定资产清单、房产权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取得目标企业的主要无形资产清单、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无形资产权属证书等相关资料,核查目标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资产是否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是否存在期限或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四)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及重大合同

  核查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工商登记一致,是否取得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所需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经营资质或许可,是否存在相关经营资质和经营许可的期限或其他限制或条件;查阅目标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了解各项合同及其有效期限、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重要违约行为或违约责任、合同终止的情形等,核查是否存在转让或转让程序上的限制和条件,是否存在阻碍收购并购的相关条款约定。

  (五)目标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状况

  查阅公司章程及选聘和辞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决议或会议记录、相关议案、提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等相关会议资料,了解其组织结构、管理职位设置和管理人员职责分配,查阅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通过程序等相关信息以确定本次收购并购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碍。

  调查目标企业的雇佣人员的数额,目标企业是否对重要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收购并购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

  (六)目标企业的纳税状况及依据

  查阅目标企业的国税与地税登记证、年度财务报表、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表等文件资料,核查目标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及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确定其适用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当地国税与地税主管机关就目标企业最近3年纳税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查阅相关纳税资料,核查目标企业最近3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欠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等。

  (七)目标企业的重大债权债务

  查阅目标企业近3年的重大合同清单,核查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主要债权是否实现、主要债务是否履行完毕,是否存在潜在的纠纷或其他重大法律风险。查阅目标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其他应收应付账款明细、相关交易协议,调查其他应收应付、预收及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具体内容、数额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纠纷或其他重大法律风险。

  (八)目标企业的法律纠纷

  调查目标企业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若有)、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企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一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1、收购并购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出让方或目标企业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尽职调查报告 篇17

  一、 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进行尽职调查:

  l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内部文件等);

  l 与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前期进行的仅是初步了解调查线索的口头访谈,在综合评价其他调查信息的基础上将对相关人员做一次综合性访谈,并形成正式的访谈笔录);

  l 向有关部门调取或查阅登记资料(如工商、房产、土地等);

  l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经过前期的调查,本所律师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和信息,我们对于与项目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和障碍有了初步的判断,目前访谈和现有资料审阅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细节资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实与调取,并需要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

  在此时,我们知悉委托人与公司在收购方案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式、范围上尚有部分问题存在分歧,且尚未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为避免进行无谓的工作,我们暂停了调查工作,等待委托人确定本次资产并购项目的最终方式,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 初步判断与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本所律师对东良公司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如下:

  1、 东良公司的延续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2、 东良公司原各下属子公司(粮库)的破产程序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不利影响;

  3、 东良公司的主要资产的取得从程序上基本合法,但可对应性较差且部分资产没有产权完整的取得手续(需参考评估报告),但此类问题可通过后续工作加以解决(东良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权利人);

  4、 东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状况与东良公司陈述不甚一致(详见后文);

  5、 东良公司的职工关系等存在一定问题,但按照目前所议定的人员方案,对我方未来影响不大。

  初步结论:本次并购具有可行性,但须公主岭市政府大力支持与配合,且相当多的事项只有政府才能解决。

  三、 前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签约主体

  东良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公主岭市政府,公主岭市粮食局为代表公主岭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资产出售的主体仍应当为东良公司,但应经公主岭市政府(及粮食局)的同意。且鉴于本项目中有大量的事项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变性、拆迁、税收优惠),且考虑到其出资人的地位,我们建议将市政府也列为签约主体之一。

  即最终的资产并购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宜。

  (二)资产的取得

  东良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主要以购买和以物抵债(通过判决)两种方式从原各子公司处取得,基本合法有效。

  但是拟出售资产的对应性较差:房屋产权证无法准确一一对应具体房产,存在大量未登记建筑物(因未来范家屯粮库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其余粮库的未登记建筑物因处于非主要城镇,因此政府应当不会加以处罚)、设施,资产清单与资产实物无法对应。不排除某些资产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但主要资产应当不会发生,且相关第三方可能也无法举证,主张权利。

  关于资产的价值、盘点情况,应以评估报告为准。

  初步结论:资产处置尚未发现重大法律障碍,应能实现我方交易目的。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