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社会调查报告(通用30篇)
结论
针对问卷中的数据,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当代大学生面对恋爱还是抱着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也许这种态度态度会给我们带来一种不负责任的结果。总之恋爱双方要互相尊重,尊重对方的感情,意愿;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兴趣爱好,学习工作,社交活动等等。总之,任何一方都不能只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却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要忠贞专一,就是爱一个人要始终如一,永不变心,双方在共同的人生旅途中,能始终如一地在事业上互相帮助,生活中同甘共苦,能承受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
恋爱过程中要含蓄文明,举止文雅,正如马克思所说:“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用含蓄、谦恭至羞涩的态度,而决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我们要做自己感情的主人,控制好自己的感情使起恰到好处。
要理智和宽容,恋爱中的失恋是难免的,作为一个有理想、有修养、有道德的大学生,在失恋时,首先要作到失恋而不失态,我们应该明白失恋是一件很正常的是,没什么大不了的,要保持平和、理性的心态。其次,还要作到失恋而不是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是一个人的唯一,生活中有很多更值得我们追求的东西。不要一蹶不振,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应该转移注意力,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活和学习中。再次,要作到失恋而不失德,爱情不在友情在,要理智和宽容,想到对方的难处,这才是一个大学生较高素质的表现。
尽管我们追求美好爱情是好的,但大学生毕竟是一学业为主,青年学生对爱情的追求并不意味着对学业的荒废。但必须搞清楚,“当前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面对繁重的学习任务,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如何处理好学习和爱情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合理安排,我们应该明白,如果人生是一曲交响乐的话,爱情这一旋律的出现,只有恰到好处,才能使人生的交响乐更加悦耳动听。
附:大学生恋爱观社会调查问卷
【您好!为了更好地了解本校学生关于恋爱、婚姻及性的观念,特设计此问卷,问卷由调查员统一回收,此问卷不会对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并且有其它众多的同学和您一起答卷。因此,您完全可以放心地如实地填答。这次调查完全是为了学术研究,恳请您为科学的真实做一些贡献。】
1.您对恋爱的理解是:( )
A 选择终生伴侣,婚姻的前奏 B 是为了排解空虚和寂寞,没有过多考虑将来
C 是为将来的事业做跳板 D 不必考虑太多,跟着感觉走就行
2.您现在的恋爱状态是:( )
A 正在谈恋爱 B 曾经有过恋爱经历
C 观望状态,有了合适的对象考虑恋爱 D 不准备在大学期间谈恋爱
3.你认为自己平时是否喜欢并愿意与异性交往?( )
A 非常喜欢并愿意 B 愿意正常交往
C 淡不上喜欢但也不厌恶与异性交往 D 害羞,不太愿意
E不喜欢也不愿意
4.如果您遇到喜欢的人,您会主动追求吗?( )
A 会大胆主动追求 B 会有所暗示
C 觉得不好意思,静观而已 D 我更可能会在追求我的人中考虑
E 不大看好感情
5.你有过主动(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异性提出建立恋爱关系的经历吗?( )
A有 B没有
6.您认为大学期间的恋爱是:( )
A 一段真挚的'感情,人生不可或缺经历 B 顺其自然,不能强求
C 只是游戏 D 没概念
7.有人说,谈恋爱是大学的必需课,你对大学期间谈恋爱的态度是( )
A 以前谈过,现在单身 B 若出现理想之中的恋人,会主动谈一场
C 以学业事业为重,大学期间不谈恋爱
8.你认为大学恋爱的动机是什么( )
A 丰富生活,排遣寂寞 B 积累经验,体验人生
C 身心需要 D 寻找生活伴侣
9.你认为自己会为了在大学里谈恋爱而降低自己的选择要求吗? ( )
A 会 B 基本不会,但有调整
C 完全不会 D 不好说
10.您认为恋爱和学业之间有何关系?( )
A 二者不可兼得,谈恋爱肯定影响学习 B 爱情是动力,促进学习
C 没有必然联系 D 没概念
11.当恋爱双方产生矛盾是,您会:( )
A 因为爱对方而妥协退让 B 决不让步
C 斟酌考虑 D 其他
12.您的爱情观是什么?( )
A 一生只爱一个人 B 随兴而为
C 可同时爱多人 D 不轻易爱一个人
13.您的爱情态度是什么?( )
A 热情爱 B 游戏爱
C 友谊爱 D 现实爱
E 疯狂爱 F 奉献爱
14.你认为自己是持“结婚时一定要有爱情”的观点吗?( )
A 是 B 不是
C 说不清
15.你认为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存在美好的爱情吗? ( )
A 完全不存在 B 基本不存在
C 还有少量存在 D 我认为一定存在
【诚挚地感谢您的信任、支持和无私贡献。】
精选社会调查报告 篇18
劳动保障监察是人社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近几年来,我区人社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化解调处了诸多矛盾纠纷,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活动有计划、有整顿、有成效。组织案件专题讨论会8次,全面提升了监察水平,保证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加大实地检查面、重点监控、动态跟踪等监察措施,实行关口前移,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
一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全年开展劳动保障年审147个用人单位,日常巡查91个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61份,32家未参审或参审不合格单位被责令整改,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巡查全覆盖。
二是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全年接待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无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加大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共排查涉及欠薪单位16家,拖欠农民工工资4240.7万元,涉及农民工1971人。截止20xx年12月,已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59.4万元,涉及农民工784人。依法移交公安立案侦查涉嫌欠薪逃逸案件1件。
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机制。20xx年,我们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征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3万元。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先后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执行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工作中面临不少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现象严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维多利亚项目所属三家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2109.5万元,涉及农民工776人。
2、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3、源头治理监管难。在处理工资拖欠案件中,95%以上发生在建筑领域,虽然近几年我们在规范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各类“包工头”性质的自然人,一但出现自然人挪用、亏损、逃逸等事件,造成劳动监察部门不能立案、或立案后无法找到当事人进行调查,在处理中困难重重,导致劳动者追讨数月仍无结果。
4、维权案件执行难。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约束乏力;在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行政复议和诉讼期过长,等申请法院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当事人转移了财产导致无力偿付,造成举报者等不住、耗不起,产生新的不维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