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毕业实习报告模板集锦(通用29篇)
2.5.2地籍编码体系
1、本次地籍调查采用5级,14位编码,即:区(2位)、街道(2位)、街坊(3位)、宗地(3位)、为和登封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保持一致加注“0000”。
编码规则为:
—————————
区 街道 街坊 国有土地 “0000”
使用权宗地
2、国有铁路、公路、水域等国有公共用地被街坊分割后单独设宗,并按以上规则统根据申请书编号顺序填写第一个权利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共有权利人情况栏填写不下时在“备注”栏中将详细情况填写清楚。没有的此栏填写“无”。土地面积分摊原则包括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按房基占地面积比例分摊、按独自使用面积分摊、以及协议分摊等。注明:土地面积分摊原则由所有权利人提交文字材料交权属登记人员备案。
土地他项权利:填写本宗地使用者或其他单位(个人)在本宗地的使用权以外的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和权利。没有的此栏填写“无”。
界址点号、界标种类、界址间距、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置。
相邻宗地权利人及宗地号:填写邻宗地的宗地编号;没有相邻宗地时,填写道路、河流等地理名称或按“宗地四至”填写。
指界人姓名:个人指界时填写指界人名称并加盖名章(或按手印);单位指界时核验指界人身份,填写指界人名称并加盖名章(或公章)。没有相邻宗地时,不用签字盖章。
权属界址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一栏按不同情况填写,地籍测量记事一栏由测绘人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地籍调查结果。
3、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填写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3)、每宗新增或变更的宗地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
(4)、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图形由铅笔绘制;
4、绘制宗地草图的内容和要求:
(1)、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所在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际资料,地籍调查人员在现场绘制,必须保证权属清楚,界址准确,注记清晰规范。宗地草图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不能涂改,只能划改。
(2)、宗地草图按约略比例,用2H~4H铅笔绘制,线条字迹清楚,注记字头大致向北向西书写。注记过密的部位移位放大处理。宗地过大的草图另加附页绘制。
(3)、宗地草图的内容要求如下:
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界址边长;
本宗地的门牌号;
宗地的外围轮廓线及文字说明;
与界址点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重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相关信息如“层数”等;
相邻宗地的地籍编号和权利人名称;
地理名称包括道路、水系等;
指北线、丈量者名称、审核员名称以及绘图日期;
调查人员认为其他有必要填写的内容。
2.6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
2.6.1目的和任务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目的是对土地利用地类及其界线进行调查。
2.6.2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土地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土地分类系统采用《郑州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
2.6.3外业调查
1、准备工作
(1)、工作底图
将外业实测的1:500地籍图回放纸质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其它资料
对收集到的土地变更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提供给本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参考使用。
2、外业调查基本要求
(1)、外业采用逐图斑调查方式进行,野外调查时,做到了走到、看到、问到、画准,各种界线符号和地物位置调查准确。各种注记正确无误,清晰易读,符合规范图例。
(2)、最小上图图斑标准: 调查比例尺
1:500
(3)、路、沟渠、林带等线状地物大于或等于2米,按图斑调绘;2米以下的归入其所在图斑,不单独计算其占地面积。
(4)、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地块,将土地类型统一到《郑州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中,移植到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5)、属于交替利用的地类或两种以上利用类型的地类,以主要的利用类型表示,即同一图斑范围内的地类只能从属一个类型,不能两个类型同时并存。
(6)、较宽的绿化隔离带按实际用地情况进行分类。
(7)、“绿色通道”、“绿色走廊”等是近两年出现的新情况。有的在铁路、公路路边仅从保护路基的需要栽种护路林;有的却在路堤外植树种草等,其宽度可达50米甚至上百米,因此,调查统计时,凡符合工程主体设计标准已办理用地手续的,统一按照交通用地调查统计,其它超出设计标准的,按实际地类进行调查统计。
(8)、风景区为一个权属单位时,在划定水域和林地地类范围后,其余土地为建设用最小上图面积 图上面积 36mm2 实地面积 9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