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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检查自查报告(通用32篇)

2024-08-03 06:56:15报告范文打印
计算机安全检查自查报告(通用32篇) 我校信息中心接到《信阳市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学校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及时召集信息中心、微机组等科组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逐条落实,周密安排,对全校各配备计算机的教....

计算机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1

  我校信息中心接到《信阳市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学校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及时召集信息中心、微机组等科组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逐条落实,周密安排,对全校各配备计算机的教研室和中心机房进行了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门健全、制度完善

  我校信息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责任到人,一丝不苟”的指导思想,十分重视计算机管理组织的建设,成立了计算机安全保护领导小组,始终有一名信息中心主任担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并以信息管理、安全保卫、各教研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信息中心为专职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对全校教研室主要计算机系统的资源配置、操作及业务系统、系统维护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登记。信息中心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员由经过公安部门培训、获得《计算机安全员上岗证》的人员担任。基层教研室设立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电子网点进行管理、监督,对本单位计算机出现的软、硬件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要求各教研室选用有责任心、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熟悉业务操作的人员担任。

  我们在当地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河南省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公安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关于开展垃圾邮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防范制度,并编制成册,下发到全校各个教研室。在年初,由主管计算机安全的主任与保卫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业务骨干担任计算机安全员,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督促

  在我校实施计算机信息化建设的每一步,我们都把强化信息安全教育和提高员工的计算机技能放到同等地位。在实施信息网络化过程中,信息中心专门举办了计算机培训班。培训内容不但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课件制作,还重点讲解了计算机犯罪的特点、防范措施。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意识到了,计算机安全保护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新形势下,计算机犯罪还将成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教研室各项业务中的应用,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流程,我们还经常组织人员对基层教研室进行计算机业务系统运行及安全保护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微机操作员对制度贯彻行不够。对此,我们根据检查方案中的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对各科室进行打分,得分不合格者,除限期整改外,还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全校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信息安全制度日趋完善

  从我校信息中心成立之日起,我们就树立了以制度管理人员的思想。为此,根据市办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中心机房应急措施》,《计算机系统维修操作规程》,《电脑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潢川一中电教管理员职责》、《潢川一中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让这些制度不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还要牢记在心上。继而我们又印发了《潢川一中教研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实施细则》、《潢川一中教研室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办法》、《潢川一中机房上机操作守则》、《潢川一中信息中心管理条例》等,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计算机内控制度。在以上文件中,要求明确规定了微机管理人员、操作员的权限和操作范围,对操作人员的上岗、调离等做出严格规定,详细制定了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的管理办法,要求各电子网点记录微机运行日志,对数据每日进行备份,对废弃的磁盘、磁带、报表不得随意丢弃,交由信息中心统一处理。

  四、防治计算机病毒

  随着信息办公自动化的深入,各教研室在处理业务报表、数据和日常办公中越来越多的用到了计算机。为保证各教研室的计算机不受病毒危害,信息中心为每台微机上都安装了实时的查、杀、防病毒的软件,并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和定期进行查杀病毒。同时还把计算机病毒预防措施下发至各教研室的微机操作员手中,从专机专用、数据备份、软盘管理、实时杀毒、禁用盗版、禁玩游戏等几方面入手,使计算机病毒防治形成制度化。

计算机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2

  对照《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表》的要求,我校信息中心在以往的工作中,主要作了以上几方面的工作,但还有些方面要急待改进。

  一是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以此来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二是要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学校知识的学习中,而不是轻轻带过;人防与技防结合,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的技术措施看作是保护信息安全的一道看不见的屏障。

计算机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3

  近年来,全国法院发生了多起当事人携带各种危险物品冲进法院并造成了伤害后果的恶性突发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使法官的人身安全、法院的审判秩序受到影响,法院形象乃至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加强法院的安检工作就显得尤为突出了,但是在基层法院开展安检工作却面临着种种困难和阻力。下面谈谈我院关于加强法院安检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安检工作面临的问题

  法院实行安检,涉及到诉讼参加人、旁听群众、法官、法警以及安检装备等方方面面,目前在安检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警力少,缺乏应急能力。大队平时安排2名法警进行安检,加上1名接待的保安;其中1人登记身份、1人观察安检仪,1人进行手工安检,由于来访人员服饰上的金属物件较多,当事人通过安检门时都会发出声响,必须进行人工安检。3人接待不多的当事人时还可以应对,一旦当事人很多时,没有多余的警力维护安检秩序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少数被安检人员不予配合,安检法警没处置权。少数当事人来法院,安检法警告知要求进行案件时,不予配合。有的是不知道要求安检,告知后能够接受;有的当事人告知要求安检时,总是牢骚满腹,口出脏言,说就“你们的命值钱、你们这么怕死,安检什么呀”等等,安检法警只能听之,接受委屈,不能对他们进行处置。更难以对付的是有些参加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本来是带着仇视的敌对的`情绪来参加开庭和旁听的,要求他们进行安检,特别是进行人工安检时,故意刁难,做出安检人员无法接受的行为,而安检法警没权处置。

  (三)是有些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认为自己是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专业人员,法院对他们也要进行安检,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是地位不平等的突出表现。有的甚至认为是对他们人格的污辱,从而不予配合。尤其是一些外地律师认为,在当地进法院不需安检,而进水区法院却要被安检,由于各地法院做法不一而产生抱怨。有的还要求法警出示律师需要接受安检的法律依据。

  (四)业务部门主动与法警大队沟通的较少。业务部门缺乏前瞻性,他们在送达案件材料或与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当事人向他们反映情况时,应该是第一时间知道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尖锐的容易引起冲突的矛盾从而携带违禁物品,案件是否复杂重大、来院参加旁听的或者诉讼的人可能很多,他们理应及早向法警大队进行通报。但做到这一点的部门很少,使得法警大队不能提前进行预防和进行预案,安检时搞得仓促和被动。

  (五)是法警责任心有待加强。法警安检时的责任心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法警存在侥幸的心态,总认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或来法院旁听、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不会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庭,对他们登记个身份,简单检查一下就行,思想比较放松,安全的弦抓得不紧。二是安检时存在偷懒的行为。在安检高峰如上午11点半之前、下午四点半之前,安检法警的心态很认真很紧张,但过了安检高峰时段,心态相对放松。特别是在临近中午午饭和下班时段,不自觉的法警有的会早点回办公室或者到法庭溜达。三是少数法警在安检时,对待来访人员不能礼貌待人,有时存在态度生硬的行为,有时进行搪塞推诿,不能正确回答他们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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