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范文(精选32篇)
科技性实践活动。如进行某项科技设计或制作,参与社区生产、生活设施的设计或改造等
校内实践活动。主要进行日常生活技能竞赛活动、校园环境整治活动。夏令营活动。指在校内或校外开展的主题鲜明的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确定是学校提供与学生自主选择的结合。学校为学生提供两个、三个或多个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造性地选题和开展实践活动。
三、课程配置与时间安排
军训是全体学生的必修项目,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开学之初,共一周时间,完成者得2个学分;学校设置一个“社会实践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次主题活动,一般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完成者得2个学分;其他2个学分由学生根据个人的主客观条件和兴趣爱好,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假期时间自主安排活动得到,可集中安排进行某一主题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0日,也可分散安排多项活动,时间累计也不得少于10日。分散进行的活动要尽可能多样化,以获得多方面的感受和收获。这2个学分的认定时间为高二第二学期末,特殊情况可将评价时间延迟至高三第一学期期末。
四、活动实施的过程
1.活动前教育。学校在活动前都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安全、法制、礼仪教育。教育学生预防事故,注意自我保护;教育学生必须遵守法制,遵守实践
基地和社区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礼貌待人,体现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内容选择与活动规划。除军训项目外,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已有的知识水平,从生活世界出发,从熟悉和关注的社会实际中选取活动主题和内容,并形成社会实践小组,聘请指导老师,联系好将要前去实践的地点或单位,制定小组活动计划,并在小组活动计划的基础上制订个人活动计划。将小组活动计划和个人活动计划报告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活动实施。学生必须按计划进行活动,接受实践地负责人领导,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要随时关注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活动中组长要协调好小组成员及各方面的关系,各成员发挥团队精神,相互协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要记录活动过程和活动心得。
4.总结交流。活动结束后,小组完成社会实践的报告,个人写出活动小结及活动过程中的体会、感受等,先在小组内交流,然后组织小组间的交流。学校每学年安排一次社会实践的总结交流,形式由班级自定,可以是主题班会、墙报展览等。
5.评价考核。小组和个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由班主任或指导老师进行初步的学分认定,然后由学校综合实践课程领导小组进行学分确认,教务处完成学分登记。
五、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
1、评价原则
贯彻三结合评价原则: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2、评价内容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课时量和态度;
(2)活动的选择与活动设计评价;
(3)活动过程中的体验和收获:认识社会、研究社会问题的基本能力和人际交往、协作、适应环境等能力的发展情况;
(4)活动的成果和社会效益评价;
(5)活动过程中的创新性和实践性的体现情况。
3 评价方法
实施档案袋评价。学生建立个人社会实践活动档案袋,里面应装有能反映小组和个人活动过程的种种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核实方法或途径(如实践单位的地址和电话,相关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在进行考评价时,活动小组和学生个人提供如下考评依据:
军训评价。军训评价由出勤情况、学习或训练态度、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考核情况、个人军训日记或小结等方面构成。
主题活动评价。详细的小组活动方案和个人活动计划,小组社会实践报告与个人活动小结,活动记录与活动证明,主题活动的成果,相关单位的评价和学友的评价材料。
分散组合活动评价。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各项活动的单位证明、各项活动的计划,各项活动的过程记录与小结等。
4.评价程序
学生个人或小组整理参评材料——小组交流及互评——班级交流及互评——导师(或班主任)进行初评、学分认定和等级认定——学校综合实践领导小组进行最终的定性评价,学分认定和等级认定。得分90分以上的为A等,75分——89分为B等,60分——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5、奖励与重修
对于那些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强,有勤于实践、勇于探索、精诚合作的精神的学生个人或小组,他们付出了努力且有了丰硕的收获,单项等级认定为A者,德育处给予表彰;对于三项活动评价均获A等的学生,学校给表彰;如果社会实践成果经专家认定为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学校给予特殊奖励。
凡在考评中等级认定为D等者,要求重修。军训的重修与下一届学生一起进行,其他活动的重修可自主掌握时间,也可另选活动项目。
会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范文 篇19
前学术界在讨论村民自治或村级治理时,大都忽视了对村级治理类型的区分。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面对制度环境的不同,而具备相当不同的效果和表现,不能理解村民自治所面对的特殊环境,也就难以理解村民自治这样一种民主化村级治理制度的实践后果。村民自治制度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制度,依据村民自治制度实施场域的村庄状况的不同,这一制度安排的实践后果会有不同。本文试图依据村集体掌握经济资源的多少,将作为强制实施的村民自治制度实践后果的民主化村级治理区分为动员型村级治理和分配型村级治理。这两种村级治理类型因为村集体经济资源多少的不同,而在具体表现中具有相当的不同。当然,将民主化村级治理分为动员型和分配型两种类型,还是一种理想类型的分类方法,实践中两种村级治理类型交叉重合之处甚多,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不同。
当前学术界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包含着两种十分不同的视角,一种视角主要从民主的方面来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实施的状况及其后果,这种视角关注的焦点问题是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一种民主制度,在当前村庄社会中的实施状况及其对村民民主意识、民主观念乃至民主技术的训练程度,这种视角的研究是当前学术界村民自治研究的主流;另一种视角是从治理的方面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实施状况及后果,特别是研究村民自治的实践可能性,其关注的焦点是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的具体过程、运作基础及其主要特征,这种视角的研究近年逐步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成为村民自治研究由政策性解释学术研
究向政策基础性学术研究过渡的重要标志。 从治理的视角来研究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制度安排就变成为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这种制度既不同于传统的村庄自治,也不同于政权意义上的民主制度,用村民自治而不是村自治这一概念,表达了前一种治理的含义[1],村民自治是一种社会民主而非政治民主,则表达了后一种治理的含义。
从治理的角度来研究村民自治,正好与村民自治制度的缘起相关。村民自治制度在广西一些山区自发产生的时候,就是为了应对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出现的社会失序现象[2],自发产生的村委会引起国家的重视,既与当时民主化的语境有关,也与当时农村治理面临的困境有关。而在实践中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来看,村民自治在村庄(行政村)秩序保持中可以起到的作用,应是村民自治的核心要义。 民主化村级治理的关键即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村庄内生秩序状态,这种状态是通过四种民主办法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达到的。从治理角度研究村民自治,实质上就是研究以民主的办法来形成村庄内生秩序,这些秩序包括经济的合作(如公共工程建设),抵御上级过度的提取,抗御地痞对村庄的骚扰,以及监督村干部的行为等等,这样,治理视角所关注的问题就是用民主的办法来形成内生村庄秩序时的过程、可能及特征。而正是因为村集体经济资源状况的不同,造成了用民主的办法来形成村庄秩序时的过程、可能、特征及其侧重点上的不同,这种不同就是我们本文将要重点讨论的民主化村级治理的分配型和动员型类型。我们将以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决策过程及村民代表能力来展开讨论。
若理想化,民主化村级治理可以划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一个部分是用民主的办法来决策村务,其内容包括选举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会议表决,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村务决策和监督;一个部分是用集中的办法来办理村务,即由村干部这些具体的村民推选出来的人将村民决策的村务办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