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自查报告(通用26篇)
(五)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差评”制度。
一是开展评价考核,全面落实追评。按文件要求,大力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立即对20xx年8月以来的已办业务进行补评,同时将工作人员医保服务“好差评”落实情况与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让工作人员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评价引导。通过汝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版面等加强宣传,在显要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主动引导办事群众积极参与满意度评价,对于不愿参与评价的办事群众,窗口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使群众更好更快地接受“好差评”制度,实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好差评”全覆盖。
三是重视评价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核实、回访及整改工作。对出现的“差评”问题通知责任股室,责令工作人员立行立改,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评价人。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服务提升。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反馈意见,早发现、早解决,并注重汇总分析,协调各业务股室不断改进,推动服务不断优化提升。各股室按照“好差评”工作要求,提前抓、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同时注重组织窗口人员加强学习,主动查找日常工作中的服务漏洞,补齐短板,不断优化服务,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自行风建设开展以来,工作作风、窗口服务等有了极大地改善,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进步的方面要继续坚持,落后的部分也要持续改进,落后的部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接到群众及上级领导反映服务电话存在占线问题,特别是城乡居民服务电话面对群体较为庞大,群众反映总是占线。
二是我局未更好地实施服务监督制度,导致我局一些工作人员对评比工作缺乏重视度,行风工作趋于应付;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
三是我局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尚未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信息系统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还没有完全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云上线工作虽已完成,但软件在运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给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知。我局将持续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发动全局上下学习好上级的政策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知,从根本上改变个别同志对行风建设的工作态度。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听不到“忙音”。针对服务电话占线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减少政策咨询量,同时积极与联通公司沟通,能否实现增设服务电话分机,将政策解释设置固定分机语音解释,将人工脱离出来,减少占线机会。
三是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实施有效。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完善评议制度,规范评议行为,强化评议纪律,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建立和完善长效评议机制和制度。要抓好行风评议典型示范工作,搞好行风建设成果展示,广泛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四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突破口。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的具体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软件研发部门、工程师,及早实现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软件的统一,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做好党员、职工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落实“好差评”制度,努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县区医疗保障事业的高速发展。
行风自查报告 篇6
接到《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切实把加强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行风建设机制,确保了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医疗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时间表、路线图,并按要求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备案。
(二)突出重点环节,整体推进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结合扫黑除恶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乱象治理,整治医疗保障领域行风问题,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大走访大动员活动,倾听群众呼声,着力做好政策宣传。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87家、定点药店329家,追回医保基金32万元,罚款3.2万元,暂停12家医保服务协议。
二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对本辖区内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市、县(区)二级办理层级,并按要求报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备案。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纸质宣传彩页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三是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认真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了无谓证明。全面推行三个“不得要求提交”(可以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和两个“凡是”(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办理;凡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一律取消)。目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除提供必须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及住院病历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异地备案只提供异地备案登记表,生育待遇申领仅提供待遇申领表、委托书、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记录单、费用明细清单(市外)。
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依托自治区人社厅开发的“网上人社大厅”和“掌上12333”,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管理系统”,结合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网段推送、无偿代办”方式办理,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目前参保群众只需上网登录,就能申请办理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异地就医“三个一批”要求,积极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目前,已实现现场、网上、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异地就医备案,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99%(意外伤害回当地审核零星报销)。
五是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分办联办的服务模式。推行“一窗受理”,优化窗口、柜台设置,配置自助服务设施,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大厅设置便民服务窗口3个,配置自助服务设施7台,其中3台自助缴费机,2台自助查询机,2台银行柜员机。规范窗口和热线服务岗位等人员文明用语、行为准则、服务礼仪。落实服务大厅带班值班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业务下沉到各乡镇,缩短服务半径,减少群众办事来回跑腿。
六是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策要求,率先在全区完成机构改革工作,组建中卫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沙坡头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中宁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海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明确其职能和职责,确保了各辖区内的经办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加快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我市已于20xx年1月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经办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区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