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措施(精选4篇)
4.3.2.采取措施,把有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
4.3.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混凝土施工等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
4.3.4.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尽量工厂化,减少现场加工量。
4.3.5.施工现场在使用混凝土地泵、电刨、电锯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歌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振捣棒。
4.3.6.吊车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保持电动工具的完好,采用低噪产品。
4.3.7.管道型钢搬运轻拿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材料现场制作,如需制作操作间应设在地下室或封闭房间内。
4.3.8.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锤、手电钻、手砂轮等)切割机时,周围设围挡隔音,使用设备性能优良,并合理安排工序不集中使用。
4.3.9.采用早拆支撑体系,减少因拆装扣件引发的高噪音,监控材料机具的搬运,轻拿轻放,加强职工素质,严禁大声喧哗。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5.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混凝土、砂浆、碎砖等工程垃圾,混凝土的保温覆盖物,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生活垃圾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等。
5.1.1.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措施:混凝土、砂浆等集中搅拌,减少落地灰的产生;钢筋采用加工厂集中加工方式,减少废料的产生;临时建筑采用活动房屋,周转使用,减少工程垃圾。
5.1.2.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措施;工程废土集中过筛,重新利用,筛余物用粉碎机粉碎,不能利用的工程垃圾集中处置;建立水泥袋回收制度;施工现场设立废料区,专人管理,可利用的废料先发先用;装饰材料的包装统一回收。
5.1.3.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措施: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5.1.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止的研究、开发工作,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制防治的科学知识。
5.1.5.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处理方案,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弃渣,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建立登记制度,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不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1.6.土方、渣土自卸车、垃圾运输车全封闭运输车。运输车辆的出场前清洗车身、车轮,避免污染场外路面。
5.1.7.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1.8.教育施工人员要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5.1.9.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堆放,并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由环卫公司进行专业化及时清运,不得乱推乱放;建筑物内的垃圾必须袋清运,严禁向外扬弃。
6.油料、化学品的控制措施
6.1.油料、化学品贮存要设专用库房。
6.2.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固体有毒物用袋集装,液体物采用封闭式容器管理;
6.3.尽量避免泄露、遗撒;如发生油桶倾倒,操作者应迅速将桶扶起,盖盖后放置安全处,将油棉,将倾洒油漆尽量回收。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油漆处理干净,将油棉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6.4.化学品及有毒物质使用前应编制作业指导,并对操作进行培训。
6.5.有毒物质消纳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7.施工环保计划
7.1.环境监测计划
7.1.1.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由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监测的对象包括场界噪声、污水排放及粉尘等;监测的频数位每月进行一次,施工淡季和非高峰期每季监测一次。
7.1.2.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并做好监测记录,污水排放与地方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配制沉定池等设施,并作定期检查。
7.2.环境监控计划
7.2.1.项目部在实施噪声和污水环境监测的同时,对粉尘排放等不易量化的指标的环境困因素进行定性检查,监控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落实情况。
7.3.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计划
7.3.1.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布局进行管理,在每一工地生活区范围设置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汇入河流,水道、湖泊或灌溉系统。
7.3.2.施工中和生活区所产生的废碴和垃圾、集运到当地环保单位指标的地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堆弃,以造成水土污染。施工中拌和或筛分无机结合料时要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7.3.3.水泥应采取袋装或罐装运输,石灰应遮盖运输,并按规划地点堆放。
7.4.临时设施工程管理计划
7.4.1.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进行洒水等防尘措施,对有挥发性的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要加以遮盖、防止污染。
7.4.2.所有引出与泵出的水,都应在不致使水再浸入本工程的、地点和地面上排出,排水的方式不致给土地所有者,与业主有约的其他承包人,以及现场以内或临近的个人带来冲刷、污染或分割。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现场的灌溉或排水系统中,在没有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的灌溉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7.4.3.施工中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防止其所使用或占用的土地以及任何水域的土壤受到冲刷,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施工中挖出的或冲刷出来的材料在任何水域中产生淤积。
7.5噪音控制计划
7.5.1.考虑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附近施时, 应采取措施和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尽能减至最低程度,并将措施汇报给监理批准。
7.5.2.施工使用的挖掘机、空压机、风镐、搅拌机、压路机、电锯等高噪声和高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避免夜间在居住区和敏感区附近作业。
7.5.3.噪音的控制,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并且采取隔音措施。施工高峰期的控制:为了尽量减少.对居民的施工干扰,将施工中大部分砼浇筑安排在白天进行。
7.5.4.选取素质较高的民工,入场后还应加强教育、
7.5.5.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扰民的噪音,对容易产生噪音的钢筋加工、搅拌机、砼振动棒、模板拆除等,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或冲减噪音声源。
7.5.6.钢筋加工场安排远离宿舍区,并尽量在白天进行加工。搅拌机工作时应采用隔音屏障。
7.5.7.砼振动棒,应向操作者交底尽量避免与模板和钢筋接触。
模板拆除时应轻拆清放,以减少碰撞。
7.5.8.施工现场指挥生产,采用无线电对讲机既可进行工作联络,又可减少人为的叫喊声。
7.5.9.考虑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附近施时, 应采取措施和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尽能减至最低程度,并将措施汇报给监理批准。
7.5.10.施工使用的挖掘机、空压机、风镐、搅拌机、压路机、电锯等高噪声和高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避免夜间在居住区和敏感区附近作业。
7.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计划
7.6.1.运输车辆的车保持容整洁,车箱完好。车辆装载不宜过满,对易产生扬尘的车辆用蓬布遮盖,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冲洗槽,配备高压水枪。
7.6.2.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禁止鸣笛,对钢管、钢模、钢模板的装卸,采用人工递送的办法,减少金属件的碰撞声。
7.7.防火计划
7.7.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7.8.防止污染计划
7.8.1.大气污染
7.8.1.1.施工垃圾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7.8.1.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 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7.8.1.3.现场的临时道路地面做硬化处理,防止道路扬尘,在现场设置搅拌设备时,安设挡尘装置。
7.8.2.水污染
7.8.2.1.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