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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研报告范文(通用23篇)

2024-10-08 12:07:44报告范文打印
工作调研报告范文(通用23篇) 近年来,x县在人口计生工作上,由于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在全省考核评比中始终徘徊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后进位置,影响了全县综合工作水平的提升,也阻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狠抓责任落实,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县级领导包乡镇工作责任制。县级领导要对所包乡镇的计生工作负督查指导责任,与乡镇捆在一起,一并处罚,绝不例外。二是强化乡镇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凡年度考核位于全县后3名的乡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分管领导加大处罚力度,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选先,甚至予以降职,调离岗位。三是强化部门综合治理责任制。哪个部门没切实履行职责的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决不手软。如医疗保健机构出现不履行综治职责的情况,除了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情况予以高额经济处罚。要使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无证孕产妇服务中获得的每一分收益,就要付出十倍的罚款,这样,医院没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自然不至于再铤而走险,从而可以使大量的计划生育怀孕情况得及时处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的上升势头。四是强化乡镇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把村级计生责任目标分包到每一位驻村干部身上,今后凡是在省、市、县考核中,出现出生漏报、节育措施虚假等重大问题,导致本乡镇排序位于全县倒数第一的村,对乡镇包村驻村干部就地免职。五是强化一般干部包对象责任制,加强入户访视和跟踪调查,真正把所包对象的真实情况核清摸准,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六是强化计生部门业务指导责任,推行班子成员包片、业务干部包乡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奖罚办法的各项规定。七是强化村级干部计生责任制。凡村干部计生工作不得力的,该调整的就要调整,该免职的就要免职。只有各级干部群众严格履行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奖罚有力的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全县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改革以往的考核模式,完善目标考核评估办法。一是明确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促进下级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通过检查,一方面要发现问题,更要突出以解决问题,通过考核对问题产生、存在的原因进行调研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对基层作出指导,作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另一方面要把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介过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而决不能只是为了考核来抓考核。二是调整考核的时间。改变一年两次事先知道具体考核时间的方式,改考核时间为不固定性、随机性,既有例行督查也有随机抽查,县可以根据报表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减少乡镇作弊的几率。三是改变考核的方式。对乡镇计生工作要进行全面考核,将平时调研与年终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工作过程上,如每个季度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和处理力度、日常工作情况。不因一两次检查而“一棍子打死”。三是调整考核的内容。加大统计准确率的考核权量,突出考核违法生育的立案率和申请执行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考核内容,加大知情选择的考核力度,取消一些只看文件就能得分的内容。四是适当降低指标考核标准。要想放下数字包袱,就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计生率指标,而不是一个跳起来都摸不到的东西。建议根据近几年来补报的情况和抽查情况,确定一个跳起来都摸得到的指标,既符合实际又有压力。过高的考核指标,滋生了计生造假,滋生了考核中的腐败。五是考核结果的及时“兑现”。现在的“一票否决”说实话是不痛不痒的“花拳绣腿”,或部分流于形式,或责任划分不清,对乡镇工作人员处罚偏重,对其他考核对象难以进行兑现,而且,很多的责任人员或在不闻不问中,或在捞足后卷铺盖走人。因此,考核后一定要及时兑现,决不“只说不做”。同时,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必须全面推行责任延伸追究制,对在二到三年内反映问题的责任人,同样要进行相应的处分。

  (四)加强部门配合与沟通,依法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

  做好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同想同管同做的“大合唱”,让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从唱“独角戏”里面解放出来,才能彻底改变目前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不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主管、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责任考评办法,推动部门履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职责。二是督促各部门制定有利于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在人口(婚姻)信息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文体部门排练计生内容的戏剧、小品、舞蹈,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文艺展览,大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制作宣传片,播放公益广告;县委宣传部门大力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宣传报导计生工作动态;公安部门要严格把好婴儿上户口和育龄妇女迁入这道关口,在办案或清理暂住人口时发现怀孕或哺乳妇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并对不及时通报的予以责任追究;医院保健机构要严格把好孕妇检查和婴儿出生这道关口,必须凭生育证接生和做孕妇及胎儿健康检查,发现有计划外怀孕孕妇必须立即向政府或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对违规接生人员必须给予坚决打击,取消资格,重罚;法院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选准突破口,选好典型户,及时实施强制执行的措施,扩大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作用;工厂企业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没有切实履行职责的,予以重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

  (五)强化执法力度,严格处理到位。

  对违反规定的超生户、逃避户等要坚决依照中央、省、市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群众有“空子”可钻。不妨通过建立超生对象户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共享信息网络,对逃避计生处罚者实行终生追究。(可以参照汽车违章处罚)因银行开户需要身份证,故从技术上理论分析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可建一个共享信息网络。通过该共享信息资源,计生部门就知道超生对象户长住地址和经济状况。在目前,要加大对超生对象户的处罚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所有的超生户,要建立健全处罚和缴款档案。对凡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实行滞纳金和本金的终身追究制;对违法超生而又举家外出恶意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要利用全国人口与计生互联网(即上面提到的共享信息网络)的有效作用,把这些非法超生对象户的超生情况和处罚(包括滞纳金)情况进行全国性联网,实行异地征收。为违法生育人员提供躲避场所或者为其逃避检查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的,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推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实行群防群治,使违法者无处可逃。

  (六)提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积极性。

  计划生育是国策,大量的工作要靠基层计生干部来完成。但目前我县基层计生队伍人员积极性相对不高、工作效率不明显,根子就在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动不动就一票否决),待遇又低。要真正提高我县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落实、逐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待遇,进一步调动乡镇村居两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在加强基层计生队伍管理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基层计生队伍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对乡镇干部可实行这样的激励措施,凡连续3年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绩突出的干部一律优先提拔重用。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

  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一是推行村(居)干部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其中村(居)干部正职基础工资500元、副职基础工资400元,其它工作人员基础工资350元;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定。二是村(居)专(兼)职计生主任的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村(居)委正职主任报酬待遇的80%执行。兼职计生干部的报酬待遇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予以落实。三是建立起村(居)干部的社会保障机制,在岗的一律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四是实行绩效考核、绩酬挂钩。对严格遵守规定、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坚决按规定处罚,做到奖惩兑现,赏罚分明。村(居)干部吃上了“皇粮”,待遇有了可靠的保障,就会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经费由县财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款按比例,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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