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通用31篇)
3、进一步坚持平民办学理念,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在严格执行教育规范收费的前提下,始终维持学费收取的低位标准,参照政府收费指导意见,中职学校艺术专业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4000元,但我校则自年起按照人2500元收取。在同等学校当中我们始终保持低收费、高品质的办学口碑。
本校今年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开始招收农民工子女,对在我校接受教育的农民工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4、加强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
学校不在政府规定的收费目录之外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取消学校不必要的代办服务,不为其他任何单位代办和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传推销提供条件。
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充分体现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并据实结算。完善代办收费的操作程序,细化操作措施,代办收费事先公示,服务性收费明码标价。征得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同意,按规定做好收费和管理使用工作。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代办的过程中,若有折扣和让利全额按实返还学生。
学校代收费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收费备案事先公示,且以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为原则,一次性收取的代办费在学期结束前向家长发放结算清单,且结算时确保多退少不补规定得到落实。
5、加强师德建设,以师德建设、行风建设为抓手,提高规范收费的自觉性
学校从管理入手严格要求做到:严格禁止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严禁违规推荐教辅材料、不强行征订市教委规定目录以外的书籍、学校自编的教材和学习材料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向学生收取费用。在此过程中学校不断完善图书、教材、教学用品等采购制度。
加强学校补课办班管理,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及个人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名义,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严禁学校各部门及个人为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业余学校(班)作宣传或在校内教室内张贴、发放有关这类学校的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
6、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收费的沟通和宣传工作。学校每学期都会在家长委员会例会上通报办学、收费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课外活动产生学校代办收费之前,学校必须就相关代办项目事先征求家委会意见。
三、学校规范收费的其它措施
1、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方面保证各级政府部门的助学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上海市奖学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惠金、专业奖励金、低保助学金等制度;另一方面继续秉持学校办学传统,对有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全额或半额免受学费的资助。
x年9月~20xx年6月,学校学费减免78550元,受助学生91人;中职普惠金发放达1573300元,受助学生1576人;中职教育低保助学金发放248190元,受助学生134人次。
由于普惠政策尚未惠及全部在校的中职年级学生,所以学校另外行政拨款提供爱心午餐,帮助部分未能享受普惠政策困难学生家庭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
2、弘扬师德,坚持开设爱心学校,予以免费补课
学校多年以来坚持开办爱心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补课服务。
3、继续为学生办实事,减轻家长负担
由于学校办学的特殊性,学生课外活动的费用相对高于普高,比如学校在美术专业始终有为期1~2周的写生传统,所以学校在教育局下拨的课外活动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以行政贴补的形式,进一步减轻家长负担。
以写生年级为例,学校承担了写生门票、保险以及车费的全部费用,人均总计在200元左右,扣除局统一拨款,学校行政尚需贴补人均125元左右。
由于学校专业特殊,所以有大量的教学用书并不在市教委的规定书目之列,但学校决不越雷池,绝不强行征订,为解决教材问题,或采用自编教材学校行政支出,或由学校统一行政购买。今年学校就已经为就业班的学生购置教材供学生学习所用。
关于学校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28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爱萍(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程林华(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 员:史云玲、陈月琴、藏梅兰、张海霞、张艳 (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现象。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5、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
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华南小学
20xx.12
关于学校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29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1、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未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积极办理补助生活费等有关手续。
4、免费向学生提供配套练习册;学校禁止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行或变相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行为。
(二)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幼儿园收费实行统一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不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费用收取完毕后,及时将全部资金及收费名单上报教委。
(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学校未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及有偿补习班;禁止公办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四)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前,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纸”,做到每一项收费都公开、透明、有依有据。
(五)学校要始终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为群众提供方便便捷的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健全问题处理机制,保证举报畅通有效。对群众的教育收费举报要快查快结,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发地。对问题查处不力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关于学校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30
我校长期以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从源头上禁止教育乱收费行为,成立有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本学期开学后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我们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