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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精选9篇)

2024-03-29 09:54:17报告范文打印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精选9篇) 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至今,极大地发挥了促就业、保稳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开发缺乏规划、管理不太规范等问题。为准确掌握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情况,我们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了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成功....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8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措施。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的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园林管护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

  (三)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情况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集体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20xx年我县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757.69元/人,月个人缴费295.64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864.15元/人,月个人缴费317.86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281.93元/人,月个人缴费311.88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649.72元/人,月个人缴费281.9元/人。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按季度发放。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县人社局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施监督、指导、检查。每年由县人社局牵头、汇同县纪检委、财政局等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由于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由于再就业政策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有关的政策宣传主要集中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在工作初期虽然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后期宣传工作跟不上,造成舆论氛围不浓,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也极大的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4050”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或缺乏,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要求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型、高素质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观念有偏差

  一方面,求职者对自身定位不准,忽视自身实际情况,嫌弃推荐的就业岗位工作条件差、待遇低,不愿意上岗,出现“轻松岗位多人争抢,脏累岗位无人问津”的尴尬现象;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存在依赖心理,将其理解为“铁饭碗”,个人寻求就业机会的积极性不高。

  (六)公益性岗位的动态退出问题

  公益性岗位是一种临时性就业援助政策,不是终身制,更不是一种福利待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偏大,无就业技能,在公益岗位工作三年后,年龄更大且仍无技能,很难从公益岗位上走出去,走向社会后缺乏就业竞争力,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退出,就又会造成另外一些就业困难人员无法到及时的帮扶救助。

  五、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管理_,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

  (二)规范工资待遇。要充分发挥浮动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

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篇9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

  1、环卫处278人

  2、家政公司143人

  3、敬老院17人

  4、小区保洁39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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