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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的调研报告(精选25篇)

2024-09-23 04:14:51报告范文打印
关于环境的调研报告(精选25篇) 人与大自然的战争在很久以前就开始悄无声息的蔓延着,人却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大自然却失去了他所应有的生存权利。在经济与利益面前,人则是显得那样的渺小、幼稚,对周围一切的事物置若罔闻,可悲又可恨。....

  3、强化检查,从严从重处罚。严格工作标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重惩处。

  4、全面管控安全风险。重点是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必须完好,对存在问题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5、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密组织应急演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严格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

  2、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在单位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关于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2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自然资源的不断开发,我国环境污染的范围越来越广,程度也越来越深,环境污染纠纷随之日益增多,并且呈现出纠纷隐患增多,逐渐趋向社会化、普遍化、民间化,污染源集中地区受污染的环境呈全方位发展,受污染损害的多为群体状,污染调查处理难等态势。环境污染纠纷已成为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不仅危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

  目前,在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方式方法上与实际需要之间存在严重的不相适应:

  一是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了经济发展引发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对这类纠纷的防范和治理缺乏有力的指导和协调。

  二是环保部门在污染纠纷的防治上缺乏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协调,力量薄弱,手段单一。

  三是污染企业往往是重点保护的纳税大户,环保部门经常在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时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保证公正性。

  为此,建议尽快采取措施,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污染纠纷的综合治理机制。具体建议:

  一、完善环境非诉讼机制

  着重完善协商和仲裁的机制建设。一方面,健全协商机制,建议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制定有关协商解决环境纠纷的规章,明确协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同时,支持环保公益团体援助弱势一方进行平等协商。

  另一方面,健全环境仲裁机制,加强相关立法,建议在修订《环境保护法》时明确仲裁作为环境民事纠纷的法定方式之一。设立专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环境仲裁委员会,依法各自独立仲裁环境纠纷。仲裁委员会由环境行政机关的代表、专家代表、行业协会的代表、公益性环保团体或者公众的代表组成,并逐步实行环境纠纷仲裁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环境仲裁员的准入门槛。

  二、完善环境诉讼机制

  建议对环境案件进行分流,对于事实情节清楚、没有复杂的技术性问题的环境案件仍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其一审法院。对于案件较为复杂,具有一定的技术性问题的,或人数众多的、影响范围较广的,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应交由中级以上法院根据其管辖范围确定一审法院。继续探索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环境法庭,并对法官培训专门的环境法律和环境保护知识,培养专门的.环境法官,增强法院审理环境案件的办案能力。

  三、环境治理部门和社会综合治理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防范环境污染纠纷

  一是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政策法律原则,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纠纷隐患,并将环境污染纠纷的综合治理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协调指导。

  二是政府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造成环境污染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群众与政府、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壁垒”,群众难以及时、完整地获得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使各方在良性互动中达成共识,而不是在造成既成事实后产生纠纷冲突。

  三是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各类环境污染纠纷的制度,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社会综合治理部门应吸收同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将环境污染纠纷的防范列为社会治安的专项治理内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五是建立基层(乡镇)环境监察队伍,并加强管理与业务学习。

  四、加强环境保护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当前,一些市场主体缺乏环保法制观念,只管经济效益不管环境效益,一些污染的受害者在索赔时“狮子大开口”,人为扩大纠纷,一些基层单位和群众组织不了解环境污染纠纷的特点和基本规律,不能正确地解决纠纷。因此,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正确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减少环境纠纷的发生,建立排污者和受污染损害者之间协商解决纠纷的良好思想基础

关于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23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党总支统一部署,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市环境卫生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有了长足发展,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从建市之初的110万m2增加到现在的324.6余万m2,垃圾清运量由120吨/日增加到现在的300余吨/日,环卫专用车辆由30辆增加到现在的43辆,垃圾中转站点由18处增加到78处,为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环卫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加以解决,制约了环境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实现环卫事业科学发展,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环卫“以钱养事”机制,解决困扰环境卫生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和工作环境。

  一、环卫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随州市环卫处现有干部职工805人,其中:正式职工503人(含退休182人),临时工302人,日清扫保洁面积324.6万m2,日清运垃圾300余吨,垃圾清运率达100%,年清掏粪便0.7万吨,年洒水压尘3.7万吨,管理水冲式公厕28座、垃圾中转站点78处、环卫专用车辆43台、垃圾处理场1座。

  (二)管理运作模式。在内部管理上,自20xx年起,建立了“三级负责制”和路段长“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即:环卫处将用工权、工资发放权、工作管理权下放到所(队),使所(队)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非法人实体,所(队)再根据清扫保洁面积、清运单位及费源征收区域划成若干个段(捆),将这些段(捆)在内部职工中通过公开竞标,拍卖给路段长,由路段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清扫、清运、收费工作,这样就形成了路段长向所(队)长负责、所(队)长向处负责的三级管理负责制,改变了“大锅饭大家吃,集体活大家干”的消极、惰性思想,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头上有指标”的竞争激励机制。

  但是,环卫处实行的这种运作模式只是介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一种管理形式,仅仅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最大限度地进行了改革,远远没有达到市场化要求。因为按市场化运作,必须建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化运行管理机制,而我处下属各部门均为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难以独立承担相应的责、权、利,本质上仍是政企不分、管干不分的“大锅饭”体制,从而限制了环卫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不可能达到市场化要求。

  (三)人员与编制情况。1989年,原随州市编委给市环卫处定编212人,至随州市升级的20xx年时间里,城区建设面积在扩大、道路在延升、垃圾量在增加、管理在加强,但环卫人员编制始终没有增加。20xx年地级随州市成立以后,环卫定编170人,编制不但未能增加,反而减少了42人,出现了作业区域扩大、作业人员编制减少的状况。

  按照建设部《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与环卫实际工作量进行测算,目前主城区应配备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粪便收集运输、垃圾转运、垃圾粪便处理、公厕管理保洁等各类生产人员1291人。但市环卫处现仅有生产、管理人员623人(不含退休人员),按现有作业区域、工作量测算,缺岗668人,由于人员编制严重紧缺,环卫职工长期以来一直超负荷劳动(无星期天、节假日、一人干二人的事),极大地影响了职工队伍稳定和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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