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报告(精选23篇)
因此,消防部队急需寻求一种积极有效的锻炼模式来培养新任基层干部。
二、沿海驻训模式的预想效果
新任干部下到基层后,缺乏工作经验,如果无法及时进入角色,滤布在影响部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也会给新任干部的第一任职造成不可磨灭的心理障碍。
较其他中队而言,驻训单位身处经济开发前沿,迎接各级领导视察参观频繁,在部队管理等正规化建设方面也走在支队前沿。此次驻训的新任干部基本来自山区中队,由于原单位编制小,很多应该正常开展的工作,程序就会被简化,内容就会被删减,灭火救援任务较沿海中队而言就是九牛一毛,这就可能给刚进入基层的干部造成主观上的误导,对今后的工作开展很不利。驻训就是想通过新任干部融入部队编制大、队伍管理正规、器材装备先进、灭火救援任务重的中队,在摸爬滚打中尽快进入基层干部角色,满足第一任职需要。
三、驻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收获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积极对待。此次驻训与实习当兵锻炼不同,它主要是为了让山区基层干部在短时间内提高部队管理能力和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水平。晋江大队党委首先在思想上认清支队部署此次驻训的重要性,驻训前召开部署动员会,号召大队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驻训干部完成驻训期间的各项工作,杜绝走过场;其次是一中队有目的地制定阶段性驻训计划,并根据驻训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再次是要求一中队干部在工作管理中敢于当黑脸,严格按照驻训计划督促指导驻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最后是要求驻训人员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于驻训当中好的方法继续使用,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
(二)以练代训,从训练中学习训练。在日常执勤训练中,中队值班主官精心安排三类九操、假象灭火救援作战等科目训练驻训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培养驻训人员的协同作战意识。在两节拉梯、挂钩梯及体能等日常科目训练中,驻训人员通过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练,一个程序一个程序的作,有效解决了部分执勤训练项目不会开展、不懂开展的问题,扎实提高其自身的业务技能和训练组织指挥水平。
(三)“从里到外”调研器材装备建设。中队每周安排驻训人员对中队所属的装备器材进行了解熟悉:从近期购买的德国进口一七式消防车到各厂家生产的照明灯具,再到中队根据灭火实际需要自行改造的装备器材。通过“看、用、问”,逐步引导驻训人员调研中队车辆器材装备的实际需求和购买中的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器材装备的性能参数和使用方法、摸索改进器材装备贴近实战、探讨器材装备的维护管理方法,“从里到外”对器材装备进行“解刨”,强化驻训人员的装备意识。
(四)变火场为课堂,向实战要战斗力。到沿海中队驻训,就是为了让灭火救援经验不足的中队干部通过多参加火灾扑救提高自身的灭火救援指挥能力,实现新形势下灭火救援“打得蠃”的目标。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指挥员带领督促驻训人员坚持逢警必出,深入火灾现场和救援一线,变火场为课堂。在“6.28陈埭火灾”扑救中,要求驻训人员既当战斗员冲锋在灭火救援最前沿,了解火灾扑救全过程;又充当观察员虚心向指挥员现场学习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指挥员在火灾现场向驻训人员总结战评,讲解在灭火救援现场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强调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五)日操作、夜讲评、阶段性总结。白天督促指导驻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每天晚上对每名驻训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讲评,了解驻训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生活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做到经常性交流。利用每周队务会时间对驻训进行阶段性总结,提出驻训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整改建议,为下周的工作打好基础。
(六)聘请外援,及时交流,共同提高。针对心理教育和软件建设自身也较薄弱的工作,驻训单位积极聘请泉州心理咨询工作室和晋江档案局的专业人员来队进行专门授课和现场指导。为深入了解心理咨询工作,驻训人员还较全面的学习了瑞格音乐减压与身心反馈训练系统,中队干部也在与驻训人员共同学习中提高自身能力。
四、驻训工作中的不足
(一)驻训单位干部有限,无法实现一对一帮扶。通过近一个月的驻训,虽然驻训人员在各方面工作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此次驻训由于驻训单位人员有限,无法实现全程专人跟踪督促指导,驻训人员对于一些没有接触到的细微工作可能还是处在懵懂阶段。
(二)驻训无法真正参与部队管理。由于驻训时间较短,驻训人员对驻训单位不熟悉不了解,加上驻训单位也担心驻训人员没有部队管理经验,因此一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只是在驻训单位安排下进行,处于被动状态。
(三)驻训单位救援任务重,一些工作深入调研无法开展。由于晋江火灾形势严峻,部队出警频繁,因此六熟悉和预案制作等工作仅仅停留在预案讨论、案例讲解等基础层面上,无法引导驻训人员进行实地深入调研考察。
(四)不同单位驻训人员缺乏交流。由于此次驻训均为新任干部,彼此之间交流不多。这直接导致驻训期间各驻训单位之间一些好的做法没有及时得到交流,影响驻训效果。
关于工作报告 篇4
省民委:
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初审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选拔推荐。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
市南区民族宗教局,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立足区情,创新举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在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延伸上见新成效。设立了“一个中心”(民族事务联管中心),搭建了“两个平台”(“微市南”信息发布平台和“帮到家”互动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项机制”(常态化管理机制、亲情化服务机制、立体化应急机制),组建了“四支队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导员、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楼院民族工作调解员、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员),不断深化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x年、x年,连续两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x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张,女,汉族,x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x年9月参加工作,x年5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城阳区委统战部(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现任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城阳区有41个少数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数民族企业88家,民族餐饮网点300多家(清真网点150余家),少数民族百人以上社区11个,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张带领全局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方式,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荣获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