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治理自查报告(精选3篇)
公司的治理自查报告 篇1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自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本公司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对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后认为,公司在治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需要继续完善。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需要提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XX年初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于成立时间不长,故运作经验有待积累,水平尚需提高。
(二)公司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制度进行增补完善。
(三)公司的激励机制不够。公司已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并应考虑引入股权激励机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
(四)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创新不够。一直以来公司专注于主业的经营,为投资者带来稳健的回报,但作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仍需探索学习积极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其主要体现在:
(一)公司与大股东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分开。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供、产、销系统,业务机构做到了分开设置,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上市公司独立聘用员工,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做到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双重任职;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所有权清晰;
(4)机构方面:公司机构设置是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及公司实际业务特点需要设置,独立于大股东,与大股东的内设机构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
(5)财务方面: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财务专职人员,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独立核算,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二)"三会"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公司建立完善了"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的系列制度,并按相关制度规范运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制订完善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时关联股东放弃表决权,并对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建设趋于合理化,董事会决策专业化、科学化;制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制订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三)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公司严格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积极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
公司的治理自查报告 篇2
XX有限公司自查报告 海关: 我司是粮油(中国)有限公司在XX市投资的大型外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各种油脂,油脂化工产品和油脂有关的食品及所需的各种包装材料制品,开展油脂仓储中转业务。
我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守法自律,规范经营。近三年来我司在贵关的指导下,学习了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与进出口的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账簿、单证管理规范》及《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暂行)》,积极改进工作,使我司的进出口业务运作更加顺畅。
在贵关的指导和协助下,20xx年我司进出口总额为:248万美元;20xx年我司进出口总额为:348万美元;20xx年我司进出口总额为:2238万美元;20xx年至9月止我司进出口总额已突破:2694万美元,遂年上升。 我司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工作由XX部负责,先生主管,由先生负责具体操作及管理。目前我司有注册报关员三名,对进出口货物申报及时,交验的报关单证完备,无错报、滞报、滞纳关税费等行为出现,并积极配合海关查验,至今无一例错报,误报。在部门内部设置了报关专用文档,有关报关纸质单证、账册由专人负责整理、保存,做到有条不紊,完整齐全。 我司财务部门目前由集团总部指派先生(新加坡籍)管理,财务职员一共X名。财务部门严格按公司章程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完善,账目设置合理完整,账务资料、纸质单证分类别由专人进行管理、保存;实现全程电子管理,使用专用财务软件,所有财务数据均输入计算机系统中,做到安全,有效并及时迅速处理。
我司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实行专账注册管理,使用、报废、解除海关监管均按程序执行并有明细记录,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做到妥善保管。 经过自查,我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与进出口的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帐簿、单证管理规范》及《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暂行)》,为今后改进工作细节,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司与海关的业务联系能更加紧密,请贵关给予指导为盼。
特此报告。
公司的治理自查报告 篇3
XX年3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监公司字()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随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48号)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根据通知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珠海中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自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本公司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对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后认为,公司在治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需要继续完善。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需要提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XX年初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于成立时间不长,故运作经验有待积累,水平尚需提高。
(二)公司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制度进行增补完善。
(三)公司的激励机制不够。公司已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并应考虑引入股权激励机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
(四)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创新不够。一直以来公司专注于主业的经营,为投资者带来稳健的回报,但作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仍需探索学习积极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其主要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