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自查报告(精选18篇)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依法做到应采尽采。我区从20xx年执行《政府采购法》以来,采购量逐年上升,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xx年政府采购扩展到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特色机构,目前已对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20xx年实施政府采购974批次,支付采购金额10929万元,节约资金1269万元,节约率为了10。4%。
(3)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执行政府采购申报、确定采购方式、专家参与标书的制作审查,全程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防止采购中的不廉洁行为。狠抓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参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采购秩序。及时拨付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支付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监督教育并实行年度考核。
(4)采购方式灵活多样,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是对“商品或服务通用性强、规格型号统一、采购频繁、价格相对稳定”的`标准项目实施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和效率,确保工作需要。二是对时间急、季节性强的重大项目报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可行的招标方式招标,完善采购程序,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违纪案件查办情况
专项治理排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已经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2件,涉及14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人、村社干部11人,有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有涉及森林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件2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一是对双福卫生院院长杨某、副院长陈某在该院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杨某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区监察局进行了立案处理,于20xx年12月对二人均作出了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区人力社保局作出了开除公职处分。二是查处了慈云镇原人大主席胡某在江合(江津—合江)公路建设中伙同11名村社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区纪委对胡某进行了立案检查,20xx年12月,报经区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慈云镇纪委对11名村干部进行立案检查,给予党纪处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9人。
上述案件查处后,我们向全区发出了通报,各单位纷纷将其作为加强廉政教育、规范行政行为的反面典型,增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
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及建议
1、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统筹,统一认识。为进一步深化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区整合两项工作,充实检查组,选抽专人进入专项治理办公室,扎实做好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顺利接受中央和重庆检查组的检查,3月5日,召开牵头部门负责人会,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人、联系人,规范了材料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3月1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暨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再部署会议,通报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凯、副组长蹇泽西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强调。会后各单位以更加扎
实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仔细排查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建立项目台帐,摸清了项目底数,并汇总形成自查报告。5月19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再次召开由牵头部门和检查组参加的工作推进汇报会,对迎检工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强调。
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排查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我区结合实际,制发了《全区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填报建设项目数据库的通知》,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同时将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纳入排查范围。为全面掌握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将XX市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额由500万元以上降低为2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项目由3000万元以上降低为1000万元以上;并且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其他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要求各镇街、区级部门和其他投资主体也要进行统计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好台帐,但不列入抽查范围。
各单位按照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和3月15日区委区府召开的会议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人员,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许可及程序、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七个环节进行详细自查。部分项目较多的镇街和区级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将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转发到村居、所辖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确保排查工作上下联动、纵向到底。
三是部门审查,确保不漏。区专治办将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362个项目清单发给专项治理牵头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相应环节问题进行再次审查清理,确保问题一个不漏。我们将突出问题分期分批制发整改通知,规定整改牵头单位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重点抽查,强化监督。为全面掌握各单位排查工作情况,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区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区级有关主管部门30余人,分三个组,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治理检查的项目同时进行,采取“听、查、看、核”的方式,其中抽查专项治理项目52个,包括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对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项目,饮水安全、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群众比较关注的项目,发现问题123个。我区还充分发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建立多层次监督检查网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全面参与该项工作。
五是注重协调,强化办案。案件查处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助推剂。为强化办案工作,4月20日,区专治办召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办案协调工作会,形成了办案协作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都将专项治理方面的案件查处列为办案工作重中之重。同时,为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我们将专项治理举报内容和举报电话通过江津广播电视台、江津日报和江津新闻网站向社会公
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篇11
市住建局:
按照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建保【20xx】441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采取自查方式,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由于我县没有县城,20xx年,x市分解到我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目标是: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户数为120户(20xx年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65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2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50套。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1.5万元,涉及463户,1004人。针对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0户的目标任务,我县根据各乡镇城镇居民的户数及人口数,同时结合历年来各乡镇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情况,将今年新增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已分解到各个乡镇,现正处于调查核实阶段。
2、12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7月份以来,为确保按期完成今年公租房建设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将120套公租房项目建设位置调整到位于x县风化店乡的沧东工业园区内,目前,征地27亩,租房建设用地已确定,现已落实资金1306万元(公租房120套计划共投资20xx万元),涉及村民们已签字,征地补偿手续、规划等工作正在加班加点办理中,决定于近日进场进行地质勘探,确保近期开工建设。
3、5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情况。
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x县x镇x街开发福邸商品房小区项目,建设规模:占地24.57亩,开发建设6层住宅楼8栋,共260套,建筑面积27820平方米。目前,立项、土地、规划、施工等建设手续五证齐全,部分楼盘已开工在建,部分楼盘地基基础已处理完毕。经过我们做工作,在该项目中,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为x县配建限价商品房50套,目前,我局同该公司已达成意向,下一步将签订相关协议,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