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自查报告(精选30篇)
三、加强监督,注重预防
在活动中,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并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项目,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干部自查报告 篇22
一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大事来抓,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一、主要措施和做法
我办十分重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它当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做到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一是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针对我办的实际情况,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的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对干部培训的任务、目标、内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还注意区分层次,对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出不同的要求。
二是领导带头学,一般干部自觉学。坚持每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的同志重要讲话,以及法律专业知识等。领导不仅自己带头学,还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为全办干部进行理论辅导讲座,取得较好的效果。在领导的带动下,全办干部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仅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而且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
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先成立了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面管理,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次,严格执行学习登记和考勤制度。要求全体干部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并建立学习登记簿,对学习的内容和人员进行登记,领导不定期地进行研究、检查、指导、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再次,明确工作任务,把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奖励、晋升级别、职务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区分层次,突出重点
在干部的教育培训中,我们注意针对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提出不同的要求,做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一是区分层次,抓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抓好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教育,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一般干部,则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通过举办报告会、开展读书月等形式进行,以此提高一般干部的业务素质,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是突出重点,保证培训质量。首先,重点抓好处级干部的培训教育,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通过对处级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了班子的结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其次,重点抓好政治理论的培训。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十八大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深入浅出理解精神实质,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再次,组织和引导干部学习保密、电子政务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举办讲座对干部进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较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敬岗爱业精神。
(二)改进方法,注重实效
在教育培训中,我们注意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培训途径,不断改进培训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在注重培训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灵活多样地进行教育培训。在抓好干部集中培训的同时,注意引导广大干部坚持自学各种理论业务知识,在全办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报刊上发表的重要文章,认清形势,鼓舞斗志,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在党风廉政教育中,主要是安排两个条例的学习,增强了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各级干部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强了贯彻执行省、市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全体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改革的精神,与时俱进,确保全面完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
干部自查报告 篇23
1、本管理规定中的员工调配、借调是指集团部室之间、各子公司之间、集团部室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
2、审批程序
2.1 员工调配,用人单位需填写《员工调配审批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2 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调配审批报告》后,当日内传递调出单位,调出单位需2日内签批完毕并报人力资源部;如有异议,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2.3 调出单位在收到集团公司行政公布文件或集团人力资源部调动函后,在1日内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工作交接,一般员工填写《离岗报告》,中层及以上干部填写《干部交接明细表》,人力资源部门按调动函要求开出《职工调配介绍信》报人力资源部。
2.4 调配员工到岗后,用人单位必须3日内,将岗位安排情况书面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及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2.5 集团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的调配员工,在到岗5日内,由调出、调入单位书面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补办调配等手续。
2.6员工借调,用人单位需填写《员工借调审批报告》,经调出、调入单位负责人签批后在5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审批权限
3.1 一般员工的调配
3.1.1 子公司之间一般员工的调配,由各子公司负责人签批。
3.1.2 集团部室一般员工的调配,由分管副总签批。
3.1.3 销售公司一般员工的调配,由销售公司负责人签批。
3.2 干部的调配
3.2.1子公司之间中层干部的调配,由子公司负责人双方协商,特殊情况的由子公司负责人请示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
3.2.2集团部室中层干部的调配,必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3子公司之间班子成员的调配,必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4子公司之间一般员工、总经理助理(含)以下干部的借调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
3.5子公司班子成员的借调,必须呈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其他
4.1调配、借调员工不适应岗位,应立即退回原单位,原单位应无条件接收。
4.2调配、借调员工如遇工伤、违纪(程度)、离职、违约、全月病假或不能适应现工作岗位者,由用人单位报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并办理相关退回手续。
4.3员工在接到调动函后,必须按时间、按要求报到,严禁以任何借口拒绝到岗或拖延到岗时间。
4.4员工借调,最长时间为2个月,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借调时间的,各子公司需补办调配或借调手续。
5、责任考核
5.1违反程序调配人员的,对责任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5.2子公司借调人员,未及时提报集团公司备案的,每次对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子公司主要领导陪罚200元。
5.3在借调期内,擅自停发借调人员工资的,每次对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罚拿一个月基本工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陪罚500元。
5.4违犯其它条款,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6、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部室、各子公司。
7、本管理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8、本规定自下发之内起实行,若有与本规定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附:《员工调配审批报告》(两表)
《员工借调审批单》
《离岗报告》
《干部交接明细表》
人力资源部 二OO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