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自查报告(精选35篇)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支行
服务自查报告 篇35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热门思想汇报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各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进行系统改造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20xx年xx月xx日,技术部门针对取消工资帐户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进行了系统改造。程序已于20xx年7月1日更新到生产系统,从系统中硬控制正式开始免收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费用。
三、下发相关文件。
已经将相关通知、文件下发到各支行、网点。
四、自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生产系统上线后,我部抽查了部份网点进行电话访谈,网点人员未反映减免的账户有收费情况,同时在行内环境的模拟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测试,在操作中未发现相关收费情况。
关于密码挂失费问题。《通知》第四条要求对“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实行免收费。鉴于之前对“密码重置和密码挂失的关系”存在理解上的歧义,因此误认为“密码挂失费”不在免收费范围内,所以自查之日前仍在收取。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行将按照相关流程通过中间业务委员会申请“取消密码挂失费”,尽快通过系统改造取消这一收费项目。
截止目前,本行涉及到《通知》要求免除的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免除。我行将根据此次自查情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