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总结报告(精选33篇)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总结报告 篇19
我叫,现担任**镇**村党支部副书记。20xx年月,伴着秋忙收获希望之时我踏上了“大学生村官”之路,开始了全新的工作和生活。光阴荏苒,转眼间踏上工作岗位已经两年了。今天,我有幸在这里向各位汇报工作情况,心情非常激动,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工作及思想情况
(一)转变思想,适应环境,迅速进入角色
俗话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至正式成为一名村官的那一刻起,我就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我是个没有经验的学生,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努力做好每一件事,踏实走好每一步。就这样,我怀揣着满满的理想来到了**镇**村工作,也翻开了人生新的篇章。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从一个农村工作的生手磨练成了村里的得力助手,自己在调整磨合中不断适应着农村工作,从而体会到“广大农村,大有作为”这八个字的深刻内涵。具体工作如下:
.推广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前后,我协助村支两委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政策,配合村会计收费登记,因工作到位,我村10、20xx年两年的参合率均在全镇前列,受到镇级领导的好评。
.积极落实党的惠农政策。
在粮食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登记发放期间,我配合其他村干部认真登记村民种植的作物和亩数,统计全村农户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做好发放工作,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国家的好政策。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紧紧问绕 “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切实解决村民群众普遍关心、反响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安全饮水工程
今年之前,**村一直没能用上自来水。为尽力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饮水难的实际问题,我积极参与到自来水进村入户工作中去,配合村干部进行全村吃水管网的测量及用户交费登记等工作,工程完毕后我村*户村民将吃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
.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在今年启动的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活动中,我积极组织村内党员群众一起收看优秀党员的典型事例、科教片、党的方针政策等节目,使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不断提高他们党性觉悟。
.民风民俗文艺汇演
20xx年月,我协助**镇举行了**县首届民风民俗文艺汇演片区预赛,并担任了预赛的节目主持人。赛前,我与镇分管领导一起对各参赛村(居)的节目进行了指导,在最后的决赛中,各参赛村(居)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社区获得了一等奖,**村获得了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