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自查报告(精选24篇)
编制自查报告 篇1
小川学区机构编制自查工作报告成县编委办:
按照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县监察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学区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并成立了小川学区机构编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安排我学区教师对《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为期天的认真学习,XX月26日组织全学区教师参加了成县机构编制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测试,我学区全体教师对机构编制知识有了全面了解,结合前一阶段在教育系统开展的效能风暴工作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大家都认为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机构编制意识,营造出了良好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氛围。
按照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对全学区教师岗位按照XX年9月份工资册进行了详细清理,我学区在册教师XX6人,依据编委办核定我学区124名的编制数额,我学区教师缺编。现我学区有副科级校长1名,小高职称教师23人,小一职称教师37人,助教职称教师6人,技术员职称23人,专科见习16人。在这XX6人当中,5人按照有关文件享受待遇提前退休,XX年9月由人社局调出3人,成县教育局借调1人,县招生办借调1人,成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借调2人,城关中学借调1人,陈院学区借调1人,县幼儿园借调1人,1人死亡。我学区实际现有正式在岗教师90人,不超编。在成县编委办的指导下,我们将根据学区实际情况上报相关空缺岗位编制,申请组织解决我学区教师缺编的问题。
编制自查报告 篇2
XX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印发YY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机编[20xx]3号)精神,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核查结果于6月8日至13日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YY市XX镇人民政府,级别正科。内设机构5个,名称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保障办公室、公共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加挂农业事务办公室),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1、编制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共有编制XX9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76名,工勤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2、在职人员情况。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合计126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93人,工勤人员5人。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核定领导职数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领导职数2正12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正4副。
2、实际配备情况。至20xx年5月15日,本单位实际配备单位领导2正副;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3人。内设机构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四)下属事业单位情况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为: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4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9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2、财政结算服务中心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XX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0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二、存在问题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存在单位“吃空饷”共4人。
三、存在“吃空饷”情况及原因我单位存在“吃空饷”情况,具体为:企管所干部李锋未经请假擅离岗位;农业站干部刘国东未经请假擅离岗位;环保所职工林亮斌个人申请离开岗位;环保所干部林东杰长期请事假、病假未减工资。
四、处理意见依据自查情况,提出如下处理的初步方案:
1、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2、拟通过自然减员、把住“进口”等手段,逐步消化超编现象。根据《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申报审核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兴机编〔20xx〕33号),今后需要使用编制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时,必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编制使用申请(用编申请)。待同意后,方可向组织或人社部门提出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申请。
编制自查报告 篇3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