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用30篇)
(二)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前期工作,避免资金到位才开始谋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对资金分配应制定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对于幼儿园人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有计划标准的,应严格按标准建设。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立足姚安县学前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吸引优质师源,从硬件和软件两手促进姚安县学前教育迈上新台阶。
(三)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注国家和省级对专项债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管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配套资金或调整项目批复内容,防范监管风险。
建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积极筹划项目收入和结余,保障项目还本付息资金来源,防范债务风险。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25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对20xx年度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进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对其提供的项目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xx年我区计划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处,其中普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2处,按照36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预算补助资金1188万元;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2处,按照110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预算补助资金5390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共计预算6578万元。学前公用经费1425万元,农村幼儿教师工资2113万元,总计1011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拨付及时。为缓解疫情造成的幼儿园经费困难,第一、二季度资金都提前下达,对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即认即补。由于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受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限制,必须与整治工作保持同步,因此,20xx年有17处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补助,另有5处受不可控因素影响,尚不具备认定及补助条件,造成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拨付。学前公用经费1425万元,实际拨付1373.4万元。农村幼儿教师工资2113万元已足额拨付。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普惠补助资金拨付、申请制度。区财政局将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普惠补助经费等均按时拨付到各街道,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将普惠补助经费等拨付至街道教育中心,由街道教育中心将普惠补助经费等拨付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款专用。普惠补助经费等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教师培训、提高教职工待遇、租赁园舍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赞助投资、支付捐款和罚款等其他用途。
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无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本项目实施,大幅扩增普惠幼儿园学位,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持续实行普惠收费标准,降收费不降质量。普惠补助资金注入,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稳定,办园条件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拨付生均经费的学前教育人数为9156人,完成率96.38%。以补助资金惠及的普惠学位数为考量指标,计划惠及普惠学位数4400个,实际普及学位数6208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合格率和达标率为考量指标,合格率指资金惠及的幼儿园是否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计划指标100%,实际完成100%,达标率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全区民办幼儿园中占比,计划指标61%,实际完成85%,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以普惠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为考量指标,资金实际拨付及时,普通普惠补助资金下半年一次性拨付,新型普惠补助资金一年分两次拨付,20xx年为解决幼园疫情停课导致的经费运转困难,前两个季度的补助资金均提前下达。
(4)成本指标: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以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为考量指标,普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为3600元/生/年,按照评定标准每年分为A-E五个等级予以补助,该标准为C级,20xx年实际评定等级均在C级以上;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照标准分为A(12000元/生/年)、B(10000元/生/年)两个等级予以补助,17处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仅1处未达到A等级。补助标准均达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以幼儿园普惠达标率为考量指标,即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计划指标不低于82%,实际达到指标为96%。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支出获得普惠性幼儿园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整体满意度不低于95%。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分四级指标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结论:根据20xx年度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打分结果,该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明细见下表:
略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属于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预算6578万元,实际执行3713.69万元,执行率56.5%。主要原因如下:
1.我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必须通过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形式完成,即整治一处、认定一处、补助一处,新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拨付视整治完成情况而定。
2.为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年初预算必须给予足够资金保障,按全部完成整治、全年度全学位资金保障进行预算,实际资金执行情况存在整治进度等不可控因素,完成幼儿园整治的时间不确定、补助月份不确定、在园幼儿数不确定等,且20xx年12月份部分幼儿园才完成整治,致部分补助资金滞留。
下一步,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任基本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部分将全年度拨付补助资金,同时对新开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时认定、及时拨付经费,确保预算资金执行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共服务价值。扶持发展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现了降收费不降质量,群众满意度高,项目资金安排十分必要,20xx年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安排十分必要,全部用于扶持转型后幼儿园发展,确保幼儿园降收费不降质量。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申报审核严格,等级评定、人数核查、资金使用都经过严格核查监督,发现问题监督整改,确保幼儿园在无违规行为前提下拨付使用补助资金。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26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4号)精神,我局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6号)要求,我局及时对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投资促进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投促一科、投促二科、项目科、投资服务科、对外联络科等一室五科。
(二)机构职能
负责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等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投资促进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市政府驻上海、重庆、深圳、西安办事(联络)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现有行政编制11 名、事业编制8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