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用30篇)
⑨信息规范性,考察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经考察,20xx年该项目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符合标准,得2分。
⑩信息完整性,考察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经考察,该项目会计核算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得3分。
以上综合,项目过程情况得30分。
3.项目产出与效益(权重为40%,满分40分)
该一级指标项目立项情况下设置有五个二级指标,分别为①产出数量(权重15%);②产出质量(权重15%);③经济效益(权重5%);⑤服务对象满意度(权重5%)。二级指标下设三级指标主要考核产成品、目标完成质量、社会贡献;满意度调查等项目产出与效益指标。绩效测算如下:
①产出数量,20xx年,该项目招标设备数量完成目标率达100%,符合要求,得15分。
②产出质量,20xx年该项目符合使用单位需求率达100%,符合要求,得15分。
③经济效益,通过检定农贸市场电子秤和乡镇卫生院的有关计量器具,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13万元所创造的经济效益。≥10万元为优秀,符合要求,得5分。
④满意度调查,通过访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使用单位的满意度,符合要求,得5分。
以上综合,项目产出与效益得40分。
根据三个部分的考察结果,加总获得此次自评总成绩为98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机关人员对采购工作的细节和注意点没有那么专业,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采购的不公平。
2.充分利用我所计量技术机构开展民生计量,为民服务,顺利完成(农)集贸市场、乡镇卫生院等民生计量检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医疗设备的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所覆盖的计量开展面积还不够完善。需要更加完善企业检定项目范围,更好的为电机产品质量把关,提高竞争力,和保障生产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行政人员应该积极钻研政府采购法律和规范,结合工作实践经验,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2.包括项目管理改进意见和绩效管理工作改进意见。需要更加完善企业检定项目范围,更好的为电机产品质量把关,提高竞争力,和保障生产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19
一、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度绩效评价经费参照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计费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预算安排50万元,实际支出76.8万元,执行率154%。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重点评价项目同比增加了5个项目;评价项目总金额达11.07亿元,同比增加9.88亿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有关制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粤财绩[20xx]4号)、《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县区府[20xx]29号)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定点采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和拨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评价项目9个,通过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在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内容、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32项相关政策建议。
(二)具体绩效情况
1.产出数量:年初设定目标≤10宗,全年实际完成9宗。
2.产出质量:主要从项目资金、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绩效方面,按工作要求完成绩效评价,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合同,验收合格率达100%。
3.产出时效:已组织开展的9宗绩效评价均在20xx年内按时完成。
4.产出成本:实际支出76.8万元。
5、经济效益:对评价等次为“中”的2个项目,建议参照粤财预[20xx]153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规定,按不低于20%的比例扣减对应项目预算额度。对专项绩效评价发现的存在问题责成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促进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绩效评价经费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总体良好。
存在短板主要是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价工作时间安排需进一步优化,绩效结果的应用还需进一步提升。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20
我们接受委托,对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与本次绩效评价相关的资料由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对其发表评价意见。
我们的评价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指引》(会协[20xx]10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2.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
3.《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指引》(会协[20xx]10号);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位于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7号西裙楼1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主体功能区划;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黎阳镇位于黄山市中心城区西南端,隶属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镇域面积22.89平方公里, 辖8个村3个社区,常住人口3.96万人。历史文化悠久。公元207 年设犁阳县,晋改为黎阳,“两江交汇,三省通衢”的地理位置,使黎阳千年来成为皖浙赣边陲商业中心和新安江的码头重镇,有“唐宋之黎阳,明清之屯溪”之说。交通区位优越。徽杭高速公路、合铜黄高速及220省道穿境而过,黄山国际机场位于镇北郊,黄山高铁北站、黄山火车站均在十五分钟交通圈内。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xx] 807号)要求, 为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要围绕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新安江流域十大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新安江水环境保护要求,科学规划。
20xx年起,财政部、原环保部等有关部委在新安江流域启动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首轮试点,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二轮试点期间,皖浙两省出资均提高到2亿元。
20xx年,安徽省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推广至全省,安徽121个断面纳入补偿范围,涵盖全省境内的.淮河、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
第三轮试点为期三年(20xx-20xx年),浙江、安徽每年各出资2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与前两轮试点工作相比,第三轮补偿协议对水质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在水质考核中加大总磷、总氮的权重,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和总磷四项指标权重分别由原来的各0.25调整为0.22、0.22、0.28、0.28,还相应提高了水质稳定系数,由第二轮的0.89提高到0.90。与此同时,第三轮试点在货币化补偿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的补偿机制,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通过设立绿色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投入,另一方面将充分发挥杭黄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联通作用,按照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的原则,积极创设平台,强化杭州市和黄山市的产业项目对接,协力推进黄山市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把黄山——新安江——千岛湖——富春江——钱塘江打造成长三角乃至全国最美生态旅游风景带。
(二)项目绩效目标
铺设污水管道6700米,建设真空提升泵站1座;沿岸1200户住户、7家工厂完成改厕及污水入管;完成3600米横江、率水河岸清理、横江隆阜段500米河道清淤。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优化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态区域建设,促进隆阜片区和枧忠片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有效提升。营造良好河流生态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水质、提升河道泄洪蓄水能力,有效保护隆阜古街、古埠头等沿河古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