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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自查报告(精选30篇)

2024-04-03 08:10:03报告范文打印
保险自查报告(精选30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x人社函【20xx】4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按要求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自查工作,....

  (五)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稳中有升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办函〔20xx〕190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x府办函〔20xx〕61号)文件精神,为科学设计多层次的医疗保险,提高群众的受益水平。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基金向商业保险再投保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1755万元,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1520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212余万元。城乡居民合规自付费用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65%。有力缓解了大病绝症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偏低。20xx年新农合启动之初,人均筹资标准为45元,其中财政补助35元/人,个人筹资10元/人。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为600元,其中财政补助450元/人,个人筹资150元/人和270元/人两档。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民医保持续纵深发展逐步进入快车道时代。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十一年时间,筹资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组成的基金总量增加13倍不止,但实际报销比例仍然徘徊在50%以下,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档次和待遇标准仍然显得失调,这里面除了群众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和物价杠杆的因素,更多的还是顶层制度设计和医改成效不强的原因,特别是职能整合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无任何城乡居民医保自选动作和因地制宜的空间,没有发挥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医疗扶贫的上下口径不一,日常管理难度大。20xx年4月市县扶贫移民工作部门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和数据进行了更正和微调,20xx年医疗扶贫工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波动影响。20xx年4月27日、5月24日,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分批对贫困人员在金保系统中进行了重新标识,此前已经享受了贫困人员医疗待遇而现在又不该继续享受的,医保基金进行了支付;而该时间段住院的贫困人员应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却没有享受到该政策,是否纳入补报范围,目前无统一口径。另一方面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其住院不需要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大量可到门诊医治疾病的病人钻政策空子申请住院,提高了住院率,且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治疗,大处方大检查现象严重,造成医保稽核难度增加,医保基金运行潜在风险加大。

  三是医疗机构逐利心态重,主动控费、节约使用医保基金观念不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处于渐行中,相关政策和各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业务收入仍然是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和医护人员绩效工资的主要来源,也是上级卫生行政单位对医院的重要考核指标。造成医疗机构入院门槛低、住院病人居高不下的现象。加之部分医护人员片面追求业务收入,置国家法规和病人权益于不顾,利用服务对象医疗知识匮乏的弱点,分解检查、重复检查、开大处方、人情方、滥用药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而医保稽查部门人少量大,不可能面面俱到的管理督促,上级也没有出台刚性的临床检查用药的流程和制度等。上述现象的管理很大程度上是流于形式。

  四、20xx年工作安排

  努力践行全市大医保工作服务办理“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对象“零投诉”的“三零服务”工作理念,构建人文医保、便民医保、和谐医保、规范医保、阳光医保,促进我县医疗保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和简化就诊程序,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降低成本,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医疗权益。

  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

  进一步强化宣传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范围,大力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为不符合上转条件人员出具虚假证明及伪造材料的医务人员,取消医保医师资格;对多次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由人社部门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同时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告知制度,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宣传执行到位,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稳步推进。

  (三)加大医疗扶贫工作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合法医疗权益

  一是确保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100%。

  二是加大审核力度,督促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性倾斜支付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继续稳步实施慢性和重症特殊疾病门诊政策。

  四是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单病种付费的落实和督查力度。

保险自查报告 篇20

  根据赣州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检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医保领导小组会同各科室负责人成立自查小组,对我院20xx年医保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到位

  20xx年我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医保工作进行有序,管理到位。医保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医保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医保管理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更新了“医保宣传栏”内容,公布了对医保就医流程及主要检查、治疗和药品的收费标准;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制订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6月始执行《住院患者付款承诺书》签订制度,并进行了一次专题培训。12月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医保政策考试。继续坚持“五堂会审”制度,即由医保科、核算科、财务科、质控科、医务科共同核查报账资料,形成核检通报,让医务人员动态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加以整改,以保证医保工作质量。一年中,未发现医保违规违纪行为,未接到投诉、举报,整体情况运行良好。

  二、诊疗服务规范

  1、守法行医:建院以来,我院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开展各项诊疗活动,严格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医师实行医保定岗管理,签订定岗协议。一年来,全体医务人员积极遵守医疗法律法规,无超范围行医等现象。处方、病历及各种单据书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坚持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因病施治;使用或施行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时,能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存档。能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出入院诊断符合率达98%以上,无挂床住院,无不合理缩短或延长住院床日等现象发生。规范市外转诊程序,及时为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今年转外就医11人,市外转诊率总体控制在5%以内。

  2、收费合理:医院严格按照《江西省医疗价格服务手册》收费,记录完整、及时、无涂改,无乱计费,升级收费现象;未出现分解服务次数和分解收费及同病不同价或医保患者比非医保患者的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等现象。

  3、规范用药:为减少患者负担,合理使用药品,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医院与临床科主任签订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责任及惩治措施。药事委员会每季进行对处方用药情况进行检查,以通报形式公布检查结果,提高医务人员用药意识。临床医务人员能积极遵守《医院用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保药品目录的规定;严格采购程序,不使用“三无”药品及假劣、过期药品,无诱导患者现金自付购药。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50%以下,目录外自费药品控制在药品费用的15%以内,符合政策规定范围。

  三、基础工作扎实

  1、我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及《医疗服务协议》要求,实行入院登记、医生接诊“双审核”制度,由窗口操作员及经管医生对就诊人员的参保证、卡进行审核,核实参保人员的身份,全年未出现一例冒名顶替使用医保的就诊患者。

  2、与市区二级医保局签订了服务协议,同时与各县市医保局加强了联系,取得支持,全市各县市医保局陆续与我院建立良好的信誉,实行“一卡通”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医保患者就医。

  3、医保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医保科各类报表资料和会议记录。积极配合经办机构对我院医保工作的监督,积极参加医保局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报送在医保各项数据和报表。

  四、社会评价满意。

  为把医保工作做好,及时收集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方法,我院设立了投诉箱、意见本,公布了投诉电话,配备了管理员,及时收集患者意见,并积极为转诊困难的参保患者联络和沟通,满足他们的需求。定期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会议,组织讨论相关政策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所有出院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结果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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