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自查报告(精选33篇)
补贴自查报告 篇10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xx]48号 )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二ΟXX年七月三号
补贴自查报告 篇11
县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纪发〔20xx〕5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针对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同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对20xx年1月以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设置的'津贴补贴项目,没有自行设置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自行设置无文件依据的岗位津补贴和其他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一是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二是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三是在规范后,没有发放已取消或归并的津贴补贴;四是没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奖金;五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六是没有发放有价证劵、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七是严格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补贴自查报告 篇12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靖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补贴自查报告 篇13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补贴自查报告 篇14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X号)文件,我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文件要求,迅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清理、及时清退。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部署相关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我单位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学习《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正确领会方案要求,全面清查整治内容,切实履行检查责任。积极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按照要求,全面进行自查自纠
针对方案各项整治内容,我单位认真清理了20xx年至20xx年各项津补贴、各项奖励,发现存在如下几点违规问题:
1、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包含了岗位津贴,共计X元,已组织干部职工予以清退;
2、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包含了岗位津贴,共计X元,已组织干部职工予以清退;
上述清退款合计X元,已于20xx年X月X日上缴财政专户;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单位不存在违规发放政府性奖励、违规超上限缴纳公积金、违规发放密码岗位津贴以及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