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通用32篇)
此次财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票据专项整治会议,并组成了检查专班,专班人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监察室和机关财务室、组成。同时,局领导责成财务室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了解此次对财政票据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严格按照市财政下发《关于报送全市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机关财务室于20xx年7月17日至20日积极组织本科室财务人员对我单位20xx年10月1日以来在财务支出中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按照要求认真地填写了相关的检查表。
二、检查全面,突出重点
财务人员在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中,对我局20xx年10月1日以来的所有会计凭证、财务单据,逐本、逐笔支出票据一本一笔不漏地全面检查,检查中重点突出了对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数额和发票内容金额是否真实;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合规;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是否真实;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情况。是否存在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的现象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自查,我们认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支出票据入账事项上把好了几道关口,一是分管财经的领导首先对支出发票票面的内容、金额、事由、经办人、证明人等几个要素进行严格审查,把好了支出内容真实性关口;二是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签批的'单据进行复核,把好了支出票据入账的关口;三是在财务室报销入账时,财务人员对支出票据的各项要素、领导的签批情况及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好了支出票据完整性关口。
(二)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对支出票据严把了几道关口,在此次自查中不存在自查内容中的十三个方面的问题。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进一步学习了国家有关财务票据和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按照省纪委、市纪委开展的20xx年"四项专项整治"和腐败问题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财务管理环境,继续保持一贯严格理财、管财的本色,让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篇10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保工作,进一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有力推动交通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肥城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8.21”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系统分析研判,明确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时段和路段,要求全体民警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统一战线,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酒后驾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行动期间,大队领导深入一线,确保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抓好路面管理。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机动车严格盘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严管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期间,共出动警力75人,警车26台,查处超载12起,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1起,其他违法行为240余起,有效的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营造良好氛围。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的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批评教育,面对面向驾驶人、乘车人讲解酒驾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其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篇11
根据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办公室”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__〕194号)及《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x银保监办发〔20__〕119号)文件的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会议,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从xx银行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分行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分行营业部、各支行营业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协调工作。我行在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和意见簿,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二、本次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产品销售方面
我行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固定格式的风险提示信息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营销产品的预期收益的重要事实等的介绍说明负责做到全面、真实,不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做虚假宣传。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分行专门设立了理财销售专区,并配置“双录”设备。专职理财经理两名,都已通过xx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证书,AFP持证人。我行所有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均由专职理财经理在“双录”完成销售。
在客户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客户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是随着我行金融产品、服务的逐步完善,在基金、理财、保险、信托等业务的推广中,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提示工作,合规销售,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金融消费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严禁代客操作现象的出现。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征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财富管理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的金融信息。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安全信息系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
理财档案管理方面,所有柜面销售的理财产品、保险所需的风险揭示书、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
(二)产品设计方面
一是我行发行的产品都是经过银监部门审批,不存在多层嵌套,结构复杂的产品,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材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善。二是我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也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存在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的情况。三是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区间测算科学合理,不存在诱导性表述。
(三)营销宣传方面
一是不存在不当宣传和误导销售的情况。我行在对产品和服务宣传时引用真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真是宣传,不存在夸大表述;不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未来效果、收益等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存在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产品和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情况。二是我行信用卡业务为线上申请,有专门的信用卡部门通过客户提交的资料后台系统审批,不存在有意针对低收入人群开展信用卡业务,发展高风险用户的情况。在校大学生不能申请我行信用卡;不存在为资信状况不佳或已有多头授信的客户发放高额额度信用卡的情况;未过度营销分期业务。
(四)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面
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机构业务人员在银行机构网点内开办业务或营销产品。二是建立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与合作机构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与风险管理措施,明确合规管理方式要求。三是与第三方机构通过合同约定开展各种合作,定期检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机构执行情况。合同中明确约定第三方机构不得存在误导销售、暴力催收、强制搭售、针对同一服务项目同时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重复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等行为。四是在信贷业务中,不存在违规与各类中介、咨询公司等第三方“合作”,不存在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唯有接受第三方服务并支付费用等附加条件,才能获取正常贷款的相关手续及获得贷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