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纪律自查报告(精选13篇)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篇4
根据通知要求,我单位对xx年度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费结余不上缴、违规使用问题。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不存在违规使用问题。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性基金。
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问题。我单位没有设立“小金库”。所有收入、支出真实、规范,全部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符合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无挤占专用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程序等问题。
四、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无违反规定出借财政资金的情况。
五、违规出租和承租房屋问题。未发生出租、承租房屋方面的支出。
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我单位严格遵守《xx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区财政制度要求,所有差旅活动都必须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都进行了合规和完整性审查。通过自查,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现象。
七、其他问题。未发现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问题。
从自查自纠的情况来看,我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执行情况良好。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财政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篇5
根据甘财办[20xx]17号的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为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财预[20xx])62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川财办[20xx]16号文件工作部署,针对我乡财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财政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20xx年7月6日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乡认真抓好财政资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建全资金管理台帐严格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乡分以下几个方面对我乡的资金管理进行了自查整改。
1、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以低保、五保、粮食直补、草原补助奖励等各项惠农资金进行了专项自查自纠。
2、对是否存在小项目、大预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3、对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是否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发放,是否存在挪用预算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和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进行了自查。
4、对滥发钱物,设小金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通过自查,我乡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工资发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自查中未发现我乡贪污侵占、收受贿赂、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随意调项等现象。我乡未存在无正当理由随意变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和管理,不存在擅自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无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在以后的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上将一如既往的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各项资金发放工作中,将严格程序,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完善使用机制,保证我乡各项资金按时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村建设不断发展。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篇6
兴义市财政局仔细开展财经纪律执行事情专项自查工作依照《贵州省财政厅对于在财政部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事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办〔20xx〕21号)要求,兴义市财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部门按省厅要求开展自查。召开特意会议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肖勇同志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事情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具体分降落实到局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求涉及到的人员站在财政反腐倡廉的政治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按要求圆满完成此次迎检工作。
自查工作要紧环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财政部门内部操纵制度建设;执行《会计法》及机关财务会计制度;
2、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分工、廉政风险防控等;
3、财政监督治理事情;
4、现行财政体制执行事情;
5、财政收入质量治理事情;
6、地点政府性债务治理事情;
7、财政国库治理基础工作事情;
8、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治理事情;
9、县级财政治理绩效综合评价事情;
10、乡镇财政财务治理事情。
自查亦针对存在的咨询题进行查寻和分析,确立了将来努力的方向,一是认清形势,别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决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降到实处。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具新台阶。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篇7
收到《关于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开展巡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市金融办就巡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0xx年伊始,市金融办将自觉接受统管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作为巡查意见整改的重要措施落实。
一是及时邀请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和重要活动,调研和查阅有关资料。今年来,我办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议1次、工作会议3次,全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派员参加。
二是加强与市纪委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定点定时办公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了公文运转管理,对上级和外单位来文、单位内部公文全部主动交纪检派驻组阅文,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权利运行透明度。
三是自觉接受对我办“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参与和全方位监督。2月27日,召开了通过竞争选拔机制确定市级大型融资性担保公司组建主体的招投标会议,邀请了张梦琳书记全程监督。四是建立并及时更新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业务科室廉政档案,根据要求,市金融办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上报市市纪检派驻组,保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五是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围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廉洁性评估。今年来,对出台的《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纪检派驻组评估,有效防范制度方面的廉政风险。
二、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
对照巡查意见,市金融办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今年来3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认真落实《东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经费报销程序、发票报销要求及经费结算方式开支。对市内1000元以上的支出全部采用支票结算,杜绝现金支出;对较大支出的发票要求必须附明细表,并由财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不合规的不予报销。
三是坚持把财务、后勤等规定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公务接待规定,对外地来我市考察的单位费用由其自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按照市纪委公车管理规定,要求驾驶员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以外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钥匙交综合科封存,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实效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