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新安全自查报告(通用35篇)
3、高处作业安全
(1)高空作业安全规定及措施完善,并及时对员工进行了安全交底。
(2)高空作业警示牌齐全。
(3)搭设有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4)安全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高处作业等进行监控。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能够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5)交叉作业均有警示牌并设置专人进行监护。
4、特种设备(含起重设备)
项目部根据需要制定了《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了机械设备管理。主要机械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交接班记录等由专人负责。起重设备进场后,设备的安、拆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运输车辆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填写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由物资供应处定期进行审查,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车辆立即停工、整改或者清退。特种作业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并且不定期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5、脚手架施工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时,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工程中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同时认真做好脚手架使用中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符合要求。
6、模板施工
项目部针对每个施工部位的特点,对吊装作业、模板施工等编制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了交底。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员巡视检查违章现象。安全教育过程中严格要求吊装作业、模板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024最新安全自查报告 篇3
一、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督促辖区内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施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具体采取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对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企业档案,按不同监管等级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三是抓巡查实效,落实回访制度。采取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关注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做好回访。每年对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巡查不少于2次、小作坊巡查不少于3次,巡查率 100%。四是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自律机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通过约谈、培训等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对症下药,突出实效。今年,已组织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培训会,培训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150余人次,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约谈。五是强化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企业违规成本,促使其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六是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任务,加大对XX区食用农产品的整治规范力度,XX区食药监局三项措施,使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落实扎实、具体、可操作。
一是宣传培训,全面动员。首先是组织全局监管人员及辖区15个镇(街道所)食药监所负责人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食用农产品综合市场为重点,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行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其次是通过约谈和培训方,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负责人及食品经营户提高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实施计划》,按照以点带面、主城区市场先行的工作方法,按批次分步开展。第一批自4月份开始,要求XX区安富综合农贸市场、纳溪重百超市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规范合格。并对试点单位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节点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包括进行人员培训、落实各方职责、推进快速检测室建设和农残公示led的建设,安排快检等重点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能顺利推行。
三是督查跟进。一是我局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市场第一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检查市场开办者审查经营者证照和基本档案。二是环境卫生检查,查卫生环境和有无其他违法行为。三是帮助市场主办单位和大中型超市在检测室设置led建设和使用方面进行规范。目前XX区15个乡镇街道和重百超市落实了食用农产品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自检室验,配备检测设备,做到每天自检5个批次。其他无自检验室的市场和超市实行每天送检,由XX区农业局集中抽检。纳溪商城、百梯市场、综合市场及大中型超市分别安装 led显示屏,对当天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进行了滚动公示,其他市场和超市实行张贴公示。
(三)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有效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XX区餐饮食品安全,20xx年全面深入全区15个镇(街道)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农村流动厨师、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进行考核,同时做了技术支持;定期抽调精干力量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21次,参训人员达1700余人。
在全市率先以区府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XX市XX区农村群体聚餐监管督导工作意见》和《XX区农村群体聚管理办法》,并印发了《XX市XX区农村群体性聚餐操作与管理工作手册》,强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目前部分乡镇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因地制宜提出了实施细则,已经明确给予包干工作经费,比如龙车镇和上马镇是100元/次,由镇财政和村(社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各列支50元。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依靠实地派员指导工作,加强农村自办群体中宴席的申报管理和指导。组织全区300多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专项培训,对其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年接受申报和派员指导农村聚餐活动 20xx余次,确保全区农村群体聚餐无一例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结合《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纳食安办〔20xx〕 3号)文件精神,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对全区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员工的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5家31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5份。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xx年分4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共计40余小时。
(五)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我局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了《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泸纳食药监函[20xx]16号),经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XX区乡村旅店餐馆及农家乐专项治理方案》,按治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针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建立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区域协作机制,建立起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设立了12331公示牌、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另外,政管理部门已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餐厅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景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我局联合区旅游局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督查结果计入监管部门年终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