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实践调研报告(精选31篇)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有力。坚持全面部署,整市推进。截至今年5月底,502个村完成改革,占60%。量化经营性资产33.48亿元,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28.93万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502个。完成产权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分红386.7万元,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774个村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旌德县被农业部和中农办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xx年共有65个村实现分红206.66万元。
三是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稳步扩大。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开展“三变”改革村249个,实施产业项目362个,村集体投入资金1.36亿元、土地山场等资源6895.3亩、房屋等经营性资产26万平方米;入股农户32221户,投入资金560万元、土地12029.2亩;财政资金及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投入7229。2万元;村集体入股收益2948.06万元,农户入股收益590.99万元。涌现出宣州棋盘村、郎溪新和村、广德焦村、宁国甲路村、泾县九峰村、绩溪梧川村、旌德路西村等改革典型。
四是集体林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积极探索。紧紧抓住国家集体林地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契机,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试点。截至xx年底,全市确权发证面积970.6万亩,发证率98.6%;林权流转面积132.9万亩、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237.9万亩、林权抵押贷款总额38.3亿元,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宣州区已完成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8949万元;宁国市率先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旌德县已颁发四例12本“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书,其中1本不动产权证成功贷款10万元。
二、当前农村改革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农”工作点多面广,农村改革错综复杂。从调研情况看,推进农村改革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深入剖解难题,认真研究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化农村改革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推进不够有力。农村改革是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一些地方和部门、基层干部对农村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怕难、怕烦、怕乱的思想顾虑,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农村人口结构对深化改革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相当一部分村集体资产少,加上宣传发动不够充分,收益分配的期望值高和实际“分红”少、预期时间长的落差,导致农民参与改革动力不足、热情不高。各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仍在小范围内试点,没有整体推进;部分县级实施责任和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改革路径不够明晰,统筹推进不够有力,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进展较慢。
(二)从事“三农”工作的能力素质难以适应改革要求。从实施主体来看,“三农”队伍不适应工作需要。村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年龄偏大,老经验用不上,新知识学不会,又缺乏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改革的闯劲和能力普遍不足。农村实用人才紧缺,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人才相对多,开拓型的管理运营人才相对少。农技农经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基层农经体系亟待健全。从运营管理来看,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尚未对运行经费保障、集体资产监管及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明确和细化,集体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缺乏空间、后劲不足等问题。有的村将集体资产简单处理,一次性收取承包费或出让费;有的村缺乏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集体资产资源运营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农村改革仍面临诸多瓶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能用于抵押,房地一体流转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从政策保障来看,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后的“三会”(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不健全,股权“退出、转让、继承”问题复杂,税费征收尚无优惠政策,管理运营面临诸多风险。乡村规划缺乏整体性,如旌德县路西村空中茶园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规划没有很好地衔接,无法建造附属物。从发展基础来看,全市各地村情千差万别,很难套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来解决。多数村以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为主,集体经济薄弱,有的是负资产,不具备股权分红的条件;经营性资产总量较大的城中村、城郊村及经济发达村矛盾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艰巨。
(四)深化农村改革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财政“三农”供给相对不足。涉农项目资金有限,在实际操作中资金整合也缺乏制度支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xx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3。3亿元,与滁州市53亿元的支出差距很大。金融保险服务比较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与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并存,“三变”改革中股权估值与抵押率设定难、信贷抵押资产处置难,支持“三变”改革信贷产品少,需求满足率低。农业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赔付标准低的问题仍没有很好解决。农业科技支撑较为薄弱。我市现有的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和产业开发体系还不健全,示范带动作用还不突出。超过60%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对农业科技重要性认识不足,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改革容错机制尚未建立。作为农村改革的具体操作者、探索者承担着各种压力,特别是在当前各种巡视、审计等问题导向背景下,担心顾虑多。如在探索“村集体+社会资本+村民”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如果市场运营出现亏损,是否会追责。
三、深化农村改革的意见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农村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主引擎”,是一项宏大而系统的工程。当前我市农村改革已经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广泛动员、形成共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更加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和创新性,有效释放改革红利,破解发展难题,打造农村改革的“宣城样板”,激活乡村振兴的发展动能。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力推进农村改革
要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把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关键在于改革创新、扎实苦干。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意义,抢抓宣城作为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的重大机遇,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要求,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各地要组建工作队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政策巡回宣讲;要在市、县两级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异地观摩学习,加强对涉农部门干部和乡镇村干部的精准培训;既要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也要把改革先锋请上讲台现身说法,进一步激发农村改革的内生动力,汇聚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压实工作责任。要层层明晰职责,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指挥有力、配合有效、运转有序的责任体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容错纠错,激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要层层严格考核,将推进农村改革情况纳入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明奖惩,促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层层检查验收,通过分组检查、随机抽查、座谈走访、测评评议等方式,对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规范,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推动改革工作抓实见效。
(二)把握实质、明确重点,聚焦农村改革的关键领域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要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对于集体经营性资产少的村,重点是摸清家底、界定成员,规范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建立起产权明晰的集体产权制度,为后续改革奠定扎实基础。对于经营性资产大的村,尤其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要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开展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分配、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试点,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关键在于放活经营权。农村“三变”改革关键在于促进“三变”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实施办法》,支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用活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加村集体特别是农民收入。引导现有的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组建产业联合体,促进规模经营。积极支持村级组织和外出务工人员、产业带头人、致富能人大户、返乡创业大学生等领办创办生产型、加工型、商贸型、物流型、乡村旅游型等经营主体,带动广大农民参与“三变”。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身资源禀赋,包装一批“三变”发展项目,通过精准招商,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三变”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