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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师个人的自查报告范文(通用33篇)

2024-08-13 00:55:39报告范文打印
2024年教师个人的自查报告范文(通用33篇) 一、存在的问题1、有点不思进取。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即可。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对于领导的个别任务,总有拖沓的心理,缺乏上进心。2、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

  小学生正处于道德启蒙阶段,教育学生从小学做人,学做堂堂正正的人,学做清清白白的人,崇尚清廉的有正气的、有气节的,洁身自好的人,是将来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劳动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基础。我作为班主任要及时组织学生掀起收集有关“廉政、正直、气节”等方面的格言和人物故事,体验廉政风范的系列活动。同学们通过查阅书籍、上网等方法精心挑选古今中外清正廉洁的故事、格言、图片和漫画,利用班会课进行诵读会和故事会,从而将“敬廉崇洁”的启蒙教育延伸到课外,使学科教育与课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兴趣盎然的课外阅读中感受和领悟。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要牢记教师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殷雪梅等先进人物为榜样,以正在深入开展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为动力,用我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校园这块圣洁的土地上谱写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正气之歌和教育发展的辉煌乐章!

2024年教师个人的自查报告范文 篇20

  在20xx年,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教育局正确指导下,在各兄弟单位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局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圆满完成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法治队伍组织建设

  我局成立了“龙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推进办”挂靠在局办公室,由丁左发副局长亲自牵头,统筹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工作。局各科室按照职能范围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推进,局基教科牵头我局普法教育工作,局社管科、学前办、成教科等科室负责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督导室负责全区依法治校督导评估工作,局党办、团委负责组织党、团员及志愿者活动,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龙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充分利用其法制教育平台,发挥对青少年普法教育作用。

  全局上下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支持与配合“推进办”的工作。各街道教育办、各学校也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校、普法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此外,我局还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配强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和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作用的通知》的要求,聘请资深法律顾问、配备法制员为全局法务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等决定均需法制审核方能作出。

  二、制度引领,加强规范性文件建设

  在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我局坚持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绳,以实际工作为依据,多方征求基层意见,文件决策过程中遵循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制度。

  我局本年度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一项,即《龙岗区教育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报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两项,即《龙岗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xx-20xx年龙岗区民办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我局严格按照《龙岗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会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在制定每一项规范性文件时,均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策,同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向各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在制定《龙岗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时,考虑到该规范性文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局还广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提出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按照进度安排,我局还将对《20xx-20xx年龙岗区民办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专家评审,并邀请我局资深法律顾问和法制员对上述两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程序、内容合法。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理顺内部职能,突破机制壁垒

  为增进申请人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提高服务满意度,按照《龙岗区20xx年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我局经反复研究与试运行,不断推进流程优化和机制创新,并从各相关科室选调业务精干,独立设置运行审批服务科,将原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的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审批服务科。审批服务科的职权范围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校外午托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服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等工作。

  2、畅通对外渠道,“一个窗口对外”

  20xx年10月15日,我局审批服务科暨我局2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正式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在全区率先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其中,全流程业务25项,即来即办业务11项,联合办理业务13项,市民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可在区行政服务大厅享受“一站式服务”,咨询求助、递交材料、领取结果均由大厅窗口受理,在便利市民、减轻市民负担的同时也提升了我局行政执行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3、调整修订权责清单

  自我局《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以来,严格界定行政权力边界,明确行政权力范围,明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继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且因我局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原各业务科室的审批服务职能已由我局审批服务科统一行使,并结合权责清单运行以来的遇到实际情况,根据《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拟对我局《行政权责清单》作出调整优化,我局经研究,提出了“拟删除原行政确认类第15项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延长有效期”等八项修改建议,切实保证权责清单这一成果的公信力和可行性、科学性。目前,修改建议正在征求区法制办、政务办意见并按照《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程序报区编办核准备案。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科学民主

  20xx年5月21日,区府办正式印发了《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办法》,20xx年11月3日,市法制办发布了《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我局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我局现有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了梳理优化,制作了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事项和专家咨询论证事项目录》,已报区法制办备案,切实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如在编制《龙岗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时,考虑到该事项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重大措施,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多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局法律顾问意见,同时按照《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办法》的要求,制作了公开征集意见文书,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通过适当途径进行了反馈,加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并邀请专家建言献策,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由专家集体讨论提出意见,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在决策作出前,我局也将组织法制员和聘请的资深法律顾问也对该计划进行了全面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该决策符合法律原则,不与各上位法相抵触,保障决策的合法性。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制约监督机制

  1、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根据《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暂行规定》(深龙府办〔20xx〕11号)文件要求,我局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征求区政府法制机构、区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在龙岗政府在线“民意征集栏目”公开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经修改完善形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送审稿)》。于20xx年7月14日将《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并实施。

  《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我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权限、流程、处罚额度等,进一步促进我局执法公开透明,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2、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为推动行政执法制度化进程,围绕《龙岗区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我局还制定了《龙岗区教育局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龙岗区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龙岗区教育局案卷评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了我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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