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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通告范文(精选4篇)

2023-05-25 17:38:20公文写作打印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精选4篇) 为了我们协会成员对旅游有一定的了解,以及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了解,特此举办了此次郊游活动。全程一天,早上学校食堂集合,当天返回。时间:11月6日 礼拜六地点:枫树湾风景区 云台山活动内容:爬云台山观赏枫叶,拜访法起寺,游戏费用:车....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 篇1

  为了我们协会成员对旅游有一定的了解,以及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了解,特此举办了此次郊游活动。

  全程一天,早上学校食堂集合,当天返回。

  时间:11月6日 礼拜六

  地点:枫树湾风景区 云台山

  活动内容:爬云台山观赏枫叶,拜访法起寺,游戏

  费用:车费750 元过路费40 元门票140 元宣传及其他100元共计:1030

  参与人员:旅游协会全体人员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 篇2

  为确保春节期间旅游安全,严防踩踏、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1月27日(农历丙申年腊月三十)至20xx年2月11日(农历丁酉年正月十五日),对大像山景区实行综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了让广大游客得到更多实惠,决定自正月初一至十五日执行优惠门票,票价5元,正月十六日恢复正常门票。

  二、景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景区周边摊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危化物、可燃物。一经查处,没收并依法处罚。

  三、为确保文物古迹和游客安全,除夕19:00—23:00封闭景区,谢绝游客上山。

  四、除夕18:00至正月初一18:00,对从安家咀头和老师傅沟通往景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五、殿宇内严禁明火取暖、焚化纸裱、点燃蜡烛。

  六、景区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所有的摊点必须在山下停车场指定的区域统一摆放经营。

  特此通告

  甘谷县公安局

  甘谷县安监局

  甘谷县旅游局

  年1月22日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 篇3

  为进一步保障昆嵛山保护区生态安全和游客人身安全,提升旅游质量,20xx年4月24日、4月30日至5月2日,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启动《旅游高峰期应急处置预案》,对大小车辆分类管理,切实缓解小长假期间游客、车辆拥堵、滞留问题。

  一、交通管控。在S303省道(俚李公路)分别设置泰礴顶、烟霞洞景区进出口,形成交通环线;对7座以下的旅游车辆进行管制,统一停放至临时停车场指定位置,泰礴顶景区游客在临时售票处购票后免费换乘景区内部巴士统一进出景区,烟霞洞景区游客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出景区。

  二、入口调控。设置临时售票处实行团体票务、散客票务、电子票务分开办理,疏导分流景区入口游客。

  三、增设安检。对烟、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安检、管制,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进入景区。

  四、游路管制。游客仅限在景区开放的游览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严禁通过非正常旅游线路进入景区或进入未开放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规定,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严格实施景区承载量控制:

  1.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将启动调控措施控制游客流量。

  2.当景区内游客数量接近最大承载量时,将启动游客流量控制应急预案。

  3.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将停止售票。

  附: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承载量统计表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请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切实缓解景区压力,提升旅游质量,确保生态安全。

  特此通告。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年4月23日

旅游安全通告范文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联系人:龙晓华010-6520xx36 刘冬 010-6520xx29

  传 真:010-6520xx04

  邮 箱: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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